据北京电视台报道:为改善大气质量,市热力集团近年对所属的燃煤锅炉进行了燃气化改造;但锅炉由燃煤型改为燃用天然气后,使供热燃料成本加大,造成供热企业亏损,因此调整供热价格势在必行。为促进城市基础建设的良性发展,缓解企业亏损的矛盾,进一步理顺供暖价格,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和专家论证委员会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适当调整我市民用供暖价格,具体内容如下:
市热力集团公司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采暖季的每建筑平方米20元调整为24元,民用生活热水加热费由每吨2.5元调整为5元。燃油、燃气、电锅炉民用供暖价格由每采暖季的每建筑平方米28元调整为30元;燃煤锅炉(直供方式)民用供暖价格由每采暖季的每建筑平方米16元调整为16.5元;燃煤锅炉(间供方式,含热力点费用)民用供暖价格由每采暖季的每建筑平方米18元调整到19元。
此次供暖价格调整涉及的供暖费用增加主要由单位负担,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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