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18日电张雄伟崔砺金
俗称“老鼠会”的传销活动早已沦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消费联盟”、“网络促销”、“滚动促销”等营销方式开展“变相”传销活动,其欺骗性、隐蔽性较以往更强。
据浙江省工商局有关同志介绍,最近海南、广东、广西等省区加大查禁力度后,一些不法分子又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据点转移到浙江省境内,利用加盟连锁、组织网络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诱使不少群众上当受骗。
建德市在依法取缔“新亚产品”地下传销窝点时,当场查获外来传销人员68名。经查,非法传销人员是在刘永成(安徽阜阳人)带领下,分批抵达建德市的。涉嫌传销人员约有100余人,系安徽省阜阳市、黄山市、浙江省台州市等外地人员,平均年龄在20岁左右。其传销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企业名称为湖南新亚商贸有限公司。传销人员以加盟连锁的形式进行非法传销,传销的产品为赛鲨力、远红外线磁疗床垫、佳洁尔护肤品三种产品。购买其中一份产品就成为公司业务员,并且每发展一名下线业务员,就可提成收入。业务员按销售“新亚”产品数量分成四级,每发展一个下线,一般业务员可提成700元;初级业务员可提成1050元;中级业务员可提成1400元;高级业务员可提成1750元。
衢县工商局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取缔了一家地下非法传销窝点。经查,今年以来,黄某、湛某在衢县租用民房,以参加“江西加盟总店”推销保健品名义,采用电话联系等方式,骗人入会,发展下线。入会者需先从上线处以3900元的价格购买爽安康健身器1台,每发展1名会员可提取700元利润,到一定级别后还可按5%~20%不同档次提取分成奖金。至被查获时止,该组织已发展成员100余人。目前,参与传销的40余人已被遣散,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据介绍,截止到目前,浙江省工商系统已查处各类传销案件逾100起。从查处的传销案件来看,非法传销大致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而参加者之间,则由上线从下线的营销额中集中提取报酬。有的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从中获取回报。他们收益数额的大小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来决定。还有的传销组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鼓励成员发展下线,成员只要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就可从组织获得较高的报酬。
从浙江查获的传销案件分析,其传销的商品从以前的以保健品、健身器材为主,已扩展到药品、食品、服装、手表、皮带等生活用品,并且品种还在不断增多。大部分非法传销的组织者都来自广东、广西、四川、河南等省市。他认为,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组织严密、活动隐蔽,邪教、帮会、流氓、封建迷信活动夹杂其中,侵害公众利益,威胁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消费者应该高度警惕,以防落入传销组织的陷阱。
如何识破传销者的嘴脸?工商执法人员提醒老百姓,传销组织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一般都明显高于公开的合理市价,购买后一般不允许参加者退货。另外,正规的营销企业一般都设有经营店铺,推销员和企业之间应该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证书。而传销组织则不可能有劳务合同或职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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