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杜卫东
电池爆炸,“南孚”补偿3000元
电池安全未纳入国家强制检验范围专家指出并非只有假电池才会爆炸
电池壳上通常有这样的警示:“勿将正负极接反、加热,切勿将电池投入火中,以免泄漏或爆炸。”那么,如果正确使用,是否就百分之百地安全呢?
“电池盖子弹般地射向天花板”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退休教授曾宪东和他的妻子、退休教师杨桂兰最近给本报来信说,今年6月24日,杨桂兰正在家中看书,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回过神后才发现,曾教授头一天用过的剃须刀内两节“南孚”电池的其中一节爆炸了,外层塑料壳和金属内壳都被炸飞,“电池的金属盖子如子弹般地射向天花板”,窗户上溅了一片黑色的电池粉末。59岁的杨桂兰当时还戴着心脏起搏器,受此惊吓,过了几天仍心悸不安,双手发抖。
第二天,他们投诉到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协当即派人调查。销售商、批发商后来也到了曾教授的家里,并出具证明:“爆炸情况属实,希望南孚公司尽快处理。”
南孚公司则迟迟未见动静。直到7月26日,南孚的一个业务代表到曾教授家看了以后表示,爆炸的电池可能是假货,要将残品带回福建鉴定。
曾宪东教授当即反对:电池的真伪怎么能单独由厂家自己当裁判?厂家将残品带回,将来消费者连证据都没有了。他提出,应由国家质检部门鉴定,南孚公司应调查爆炸原因,改进产品质量,书面赔礼道歉,并作出适当补偿。
“南孚”自检:爆炸电池都是假货
曾宪东夫妇投诉的厂家,是目前国内碱性电池产量最大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公司。南孚电池还是“全国重点保护品牌之一”。
南孚公司颇感委屈,在给本报的来信里说,该公司起初提出由厂家自己进行鉴定,是因为内蒙古自治区消协表示无法鉴定,希望由该公司协助鉴定。在曾宪东夫妇拒绝之后,该公司又提出,由三方见证送检————在消协、消费者、厂商代表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封存爆炸电池,送有鉴定能力的机构鉴定。但曾宪东夫妇始终予以拒绝。
曾宪东夫妇对此反驳说,厂家从未提过要求送权威部门检验,相反多次强调电池真假只能由“南孚”自己说了算。
双方最终达成了一点共识:由权威机构对爆炸电池的真假和优劣进行鉴定。而在此之前,见诸报端的几例“南孚”电池爆炸事件之后的真假鉴定,的确都是由“南孚”厂家自说自话,鉴定的结果也都说是“假货”。
专家:并非只有假电池才会爆炸
记者就电池爆炸一事咨询了几位专家。他们听了记者的介绍后都说,曾宪东家里的这一爆炸事件“很罕见”,但又表示,即使在正常情况下,碱性电池也有可能爆炸,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
中国通信学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大学教授华寿南介绍说,与传统的碳性电池相比,碱性电池采用高纯度、高活性的材料,其放电量是碳性电池的5—7倍,加之外壳一般采用镀镍钢材,一旦遇到短路、受热膨胀等特殊情形,电池就会变成一个微型“炸弹”。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史鹏飞教授向记者介绍了一个简单的实验:将碱性电池放在口袋里,时间长了电池会异常发热,这是发生短路的特征。如果这样继续长时间地放置,电池受热膨胀后,为防止泄漏、爆炸而专门设置的密封圈会自行断裂,将电池的金属材料溢出;如果密封圈不能断裂,就有可能爆炸。
史教授还认为,密封圈断裂时会释放出氢气,此时如果遇到明火,也会爆炸,只不过释放出的氢气很少,不可能出现像曾教授家里那样的爆炸。史教授强调,碱性电池发生爆炸,主要与其质量、性能有关,“不能说只有假货才会爆炸”。
设在江苏无锡的国家轻工业电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一位高级工程师告诉记者,国家对电池爆炸有明确的界定————电池崩开的碎片飞出的距离超过25厘米,才能称为爆炸。由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颁布的电池检验标准并未将电池的安全性能纳入强制检验范围,因此很少做这种抽检,“碱性电池爆炸我们只是听说过,还从未接到过消费者要求做这样的鉴定”。
据了解,碱性电池目前市场占有率只有10%左右,但在寻呼机、收录机、摄像机等对电池的放电量有较高要求的电子产品中,碱性电池已取代了传统的碳性电池。
9月6日,南孚公司告诉本报,事情已“圆满解决”:由于电池爆炸严重,难以再做鉴定,经消协调解,给予曾宪东夫妇3000元的补偿,并表示歉意。曾教授则说,“补偿”已全部捐献给了“希望工程”,不过,南孚公司的做法令人费解,如果电池没有问题,为什么要补偿?如果存在安全隐患,那就应该向消费者公开说明,赔礼道歉。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