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各商家为新世纪的第一个中秋节大打月饼战时,一股滥发代币券的暗流又在广州各大商场乘势上演。记者近日暗访了广州市一些大商场和超市发现,被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发放的代币券以隐蔽的方式依然大行其道,而且随着月饼大战的硝烟四起大有蔓延的势头。
中秋节在广东被视为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节日,这为各大商家带来了滚滚商机,也为代币券的滋生带来了便利。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出于对禁令有所顾忌,各商家不象过去那样
大张旗鼓地张贴出售代币券的海报,也不公开摆设办理点,而都将发放代币券的部门设在没有指示牌的办公楼里。发放的代币券没有与银行联手制作的电子消费卡,大都是面值为100元印刷精美的纸制代币券,并且所谓的“月饼票”可以在商场里购买任何商品。
记者来到位于北京路的某大商场,在一楼商场门口只见各式月饼竞相一字排开,正处于热销之中,没有看到月饼购物券发放点的任何标记。记者问其中的一名售货员:“有没有月饼票出售?”在场的几名营业员面面相觑后小声地告诉记者:“到十楼办公室有人办理,现场不受理此项业务。”上到商场十楼,在一名男负责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该楼层夹层中的一个狭小的办公室,接待的人显得很警惕,但见有大宗生意要做,立即拿出一叠印制好的面值为100元的“月饼票”。记者问:“如果购物不足100元可不可以找零?”“零头就不会找了,但用月饼票可以在本商场的各柜台购买任何商品。”记者又问发票上能否不写明是“月饼”,对方很爽快地承诺道:“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还会有千分之十的回扣。”
记者又来到北京路上另一家国有大型百货商场,同样没有看到公开发售代币券的场景,但在总服务台小姐的指点下,顺着商场一侧的楼梯上到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记者看到约七八个工作人员煞有介事地摆开办公桌,等待前来办理代币券的客户。虽然还是中午休息时间,但仍有人陆陆续续地来购买。一位小姐拿着一张金额为两万元的银行支票正在换购月饼票,开发票时特意向工作人员要求写成是“办公用品”,并写成两张发票。之所以这样篡改名目,是为了偷逃企业所得税,因为根据税法,单位购券作为礼品赠送给他人,此类开支应列为“业务招待费”,这部分费用是要按一定比例控制的,超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而需被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办公用品”等是没有额度限制的科目列支。
在购物现场,一位不愿暴露所在单位的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其代币券的流向,其实大多数单位购买月饼票都不是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而多是乘中秋节之际用作向有关部门拉关系的礼金,月饼票只是一个幌子罢了。
在各大非国有性质的超市,商家们在发放月饼票问题上显得更加大胆和灵活,有超市承诺可以根据顾客需要制作不同面值的月饼购物券。(陈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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