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谭建东 通讯员陈才兴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香港人杨某近日向该会投诉称,去年10月份,他在广州市中山二路某店花530元购买了一台号称“有保险公司承保、保修三年”的某牌子治疗仪。到今年2月,这台使用才4个月的治疗仪就出了故障。
杨某随即托人把治疗仪带到广州修理。谁知道,包装上标明的销售点已经撤了,而服务电话也已经取消了。好不容易找到了另外一个销售点,并知道了销售商的手机号码。开始,这位人士还胡乱说了一个地址,后来再打电话给他,他要么不接听,要么干脆就关了机。无奈之下,杨某只好向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人士指出,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家往往都会作出多种诱人的承诺。实际上,其中不少条款都不切实际,或根本就是不可能兑现的。对此,消费者应该充分考虑,不要上了无良商家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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