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传得最神的是导游的收入,有人说年收入二三十万。其中自然不少是回扣。在采访北京市导游考评委员会徐经仪委员时,记者一句“导游回扣”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用“佣金”这个词好不好?“回扣”听起来太刺耳。通过他的介绍记者了解到了不少导游回扣后面的故事。导游收入雾里看花
一位资深导游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年旅游淡、旺季各6个月,半年忙活半年闲。平均旺
季一个月接4个团,6个月是24个团;淡季一个月接1个团,6个月接6个团。这样下来,一年差不多可以接30个团。平均一个团大概能够收入2000元,一年的收入不过60000元。
当然,从事导游这个行业收入相差也很悬殊,做得出色的导游一年挣十几万元不罕见,但做不好一年也不过一两万元。平均下来,大概做一年专职导游收入六七万元比较常见。总体上说,导游在北京,确实能算得上高收入阶层,所以每次导游考证才那么火。
现在的导游已经是地道的自由职业者。市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孙处长介绍,北京市现有导游7829人,其中大部分是“挂靠”在旅行社或者翻译导游公司,还有一部分是有固定工作的兼职导游。他们大多数没有固定工资收入,也没有单位给缴纳“三险”,所有的收入就是带团的“回扣”。所以,有的导游才会为了多挣钱不择手段“扎店”。“黑钱”上不了台面
一位导游对记者讲到了两年前她第一次带团的经历。那时她是“初涉江湖”,但司机却是“老马识途”。十三陵、故宫、长城、颐和园全去了,珠宝店、景泰蓝店、书画店也逛了不少。每到一家店都要发一张小牌,写上车牌号,只要买了东西,付账时账单上就会打上车牌号,然后拿着账单去领回扣。
开始她觉得很不好意思,司机说尽管带着客人去买东西,他负责到后面的小屋里去算钱,然后对半分。
购物店里流程很清楚,包括回扣单子都是电脑打印出来的。即使没有购物,凭着停车证明停够了时间,也能拿到70元钱的“补助”。第一次带团,3天时间她就挣了2000多元。
导游收回扣,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儿,但毕竟是上不了台面的灰色收入,因此导游们一般都还是遮着掩着。徐经仪先生说起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导游带团购物,然后游客们都上车了,导游到后面去结算回扣。游客问他干什么去,他不好意思说是去拿钱,只好说自己上厕所。
徐先生说,现在旅行社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旅行社自己花钱养导游越来越不现实,导游没有底薪,很多旅行社还要向导游要“人头费”,带一个客人就得先交10块钱。导游就和出租司机一样,每天一睁眼都要想:无论挣不挣到钱,我还得交份儿钱呢!导游带上团就等于背上了债,当然要千方百计把钱挣回来。一人挨骂“全家”分钱
从行情上看,给回扣最高的是书画店和中医药店,能够达到50%的“返还率”,其他的珠宝、艺术品店等都是30%。旅行社对导游不成文的规定是每天带团购物不能超过两次,但一般的导游都会超过这个数,大多为四五个店。如果导游带团一天“扎”了七八个店,游客的意见就大了。
现在的旅游投诉中,对吃、住、交通的投诉越来越少,而对导游服务质量的投诉却明显增多,这些投诉中因为频繁购物影响游览的比重很大。
但无论如何,在旅游中购物安排是必不可少的。广东话管吃亏叫作“水鱼”,就是王八。人们说,出来旅游是“当了水鱼遗憾,回去一想,不当水鱼更遗憾。”毕竟出来旅游一趟,回去后还有不少亲朋好友要应酬,买点当地的纪念品回去很有必要。
游客其实都有购物的需要,只不过是有的导游处理得不够妥当,或者帮着商店欺诈游客,或者贪得无厌安排太多购物,影响了正常的旅游。有经验的导游完全可以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巧妙:不得罪游客,自己也挣到了钱,宾主尽欢。
其实,旅行社、导游、司机都是回扣的受益者。有的导游要交给旅行社“人头费”,有的是导游、组团社派出的陪同、司机3:3:4或者4:4:2分账。只不过导游是在幕前,而其他人躲在幕后。给导游收回扣的“名分”?
回扣,就是所谓的佣金。游客进行餐饮、购物、游乐、健身等消费,导游作为中介收取佣金。回扣的问题,是这部分收入既未如实入账又未在合同或其他协定中公开约定和明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如何让旅行社和旅游单项产品供应方明示和入账。饭店、购物商店、餐饮、购物、游乐、健身等旅游区(点)、航空公司等作为旅游单项产品的供应方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给旅行社、导游等中介方回扣,其中包括游程计划外消费的回扣。
旅游局孙处长认为,回扣问题其实是一个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方面导游作为“飘”在社会上的人,没有经济收入和保险保障,只能靠佣金维持;另一方面,有的导游不择手段“扎店”,甚至欺骗游客,降低了服务质量。
孙处长说,导游做不到“零风险”接团,收入没有保障,如果是导游的服务让游客满意,收取佣金或者游客给小费,都应该是合理的。中国的导游管理其实可以借鉴国外的办法,让导游的回扣合理合法化,一切交易明示入账,缴纳应该缴纳的税金。现在导游是紧俏行业,缺少人才。让导游的灰色收入“见光”,也可以留住优秀的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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