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1日,昆明铁路局中心卫生防疫站在昆明东站查处了一起60吨大米污染事件,这批大米是由外省发运到昆明东站。经昆明铁道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历时2个多月进行现场调查勘验、采样取证,送云南省分析测试研究所、云南省公安厅鉴定分析,证实这批大米全部被2、4--二硝基苯酚污染。2、4--二硝基苯酚是一种有毒物品。
为防止这批大米流入市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昆明铁道食品卫生监督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条款,决定对受污染的60吨大米全部于以销毁,
7月31日,昆明铁道食品卫生监督处、昆明铁道食品中心卫生监督所在昆明西郊沙朗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60吨污染大米。
这是昆明铁道局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在贯彻国务院、卫生部、铁道部、云南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次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障社会正常卫生次序工作中一件大事。(高)(作者:刘普礼/Photocome)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