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航风波内幕备忘:在愤怒中产生 在悬念中结束

2001年08月01日 12:52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李国军高鹏

  日航风波发生后,引起外交、消费者保护部门和法律界等各界的广泛关注,上百家新闻媒体纷纷参与报道。

  广为世人关注的日航事件在经历了6个多月的风波之后,终于以一个悬念的形式落下了帷幕。7月30日,一场名为“庆祝日航风波圆满解决恳谈会”的活动在人民大会堂重庆厅举行,由总裁带队的日本航空公司高层人物、JL782航班部分乘客、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法律界人士出席了活动。

  “恳谈会”上日航总裁以“道谢”代替了“道歉”,中国乘客最后得到的是既非赔偿也非补偿的“和解金”,并且其数额保密———日航事件在悬念中结束。

  事件回顾

  日航事件发生于今年1月27日至28日,106位乘坐日航JL782航班的中国乘客在日本东京到大阪的转机过程中,受到日航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得到的是极不到位的服务,中国乘客的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当场决定向日航投诉,并准备通过法律诉讼向日航索赔。

  2月中旬,782航班的部分乘客开始回国,2月12日本报记者率先采访了乘客代表李浩,并与日航天津办事处进行了接触。2月14日,本报头版刊出“日航激怒中国人”一文,以独家报道的形式将日航事件公之于众,一石击起千层浪,本报关于日航事件的及时、全面、详尽的报道立即引起海内外读者的强烈反响。

  日航事件成为海内外舆论关注的焦点。

  2月14日下午,日航天津支店店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他们会尽快向总部汇报,将关于此事的调查情况尽早向中国公众回复。

  2月14日开始,包括海外华文媒体在内的上百家新闻机构、各大新闻网站、全国有影响的报纸纷纷转载本报关于日航事件的报道,并通过本报与一些乘客取得联系。本报也开始了对此事件的全方位、深层次追踪报道。

  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从本报得知消息后,表示愿意介入此事件,帮助中国乘客维护权益,16日,中国乘客代表向中消协递交了投诉书。

  一直对中国乘客的投诉不予理睬的日航公司在得知本报将此事披露后,其反应异常迅速,15日即与乘客取得联系,16日晚日航总部就将一份“情况说明”传给了本报。

  19日,起诉日航公司的律师团成立,中国乘客的诉讼准备工作正式开始。

  25日,日航发表《公开信》,向乘客道歉,但中国乘客认为其内容没有诚意,拒绝接受。之后,日航又向乘客提交了对此事件的调查报告,乘客仍认为不能接受。

  日航事件不仅引起中国民间各界及海外华人界的关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章启月也先后就此发表谈话,敦促日航尽早解决问题。

  由于乘客与日航达不成一致,从2月下旬至6月下旬,中国乘客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诉讼准备工作。

  6月27日,中国乘客代表李浩与本报记者联系,称日航事件取得突破性进展,乘客与日航均同意就此事进行和解,日航将向中国乘客作出有诚意的道歉,并对乘客的损失进行赔偿。

  7月1日,日航代表在天津与乘客代表会谈,双方对外界称此事将在7月底之前最终解决,日航总裁将亲自来华道歉。2日,双方经过反反复复的讨论后,签署了一份“求大同,存小异”的《共同声明》。7月4日,日航驻华首席代表青山俱秀到天津与乘客代表就日航改进服务问题进行座谈,并对中国乘客致歉。

  7月29日下午,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在场监督下,日本航空公司代表与JL782航班转机中国乘客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和《共同声明》,日航在声明中表示深切的道歉。

  7月30日上午,专程来华的日航总裁兼子先生在人民大会堂出席“庆祝日航风波圆满解决恳谈会”,发表了一篇充满“谢意”的讲话,与会的乘客代表、双方律师、有关调解人均表示,这是一个“多赢”结局。

  一波三折

  日航事件走到7月30日的结果,是着实经历了一番周折的。

  早在1月28日,JL782航班的中国乘客就在东京机场向日航的办事机构提出投诉,而日航对此却长时间不予回复。

  2月11日,中国乘客李浩等人回国,第二天上午,本报记者即得到了关于此事的消息,并查到李所在的公司的地址。当日下午2:00多,满怀怨气的李浩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向记者介绍了此事的详细经过。当时,李坚决地表示,作为90多位中国乘客的代表,他一定要把日航拉上法庭,维护中国乘客的权益。

  12日下午4:30,记者来到日航天津办事处,这里的工作人员对大阪发生的事似乎不知,因为其负责人稻田博不在,记者只能与之约定14日下午见面。而到了14日,由于本报已经将此事披露,各方面的反映已出,日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记者的手机响了多次,绝大多数都是询问此事的,日航负责人似乎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向记者表示将立即就此事上报总部,尽快给予中方答复,并尽早与中国乘客联系、沟通(事实上他们的确做得很快)。

  从2月14日开始,由于本报的首家报道,一系列的反响从社会各界向本报涌来,本报编辑部电话和记者的手机响个不停,海内外上百家新闻媒体纷纷转载本报消息,同时来电询问有关乘客的联系方式,各界读者也给记者来电谈论对此事的看法、感想,更多的读者,包括海外读者提出向中国乘客声援,有的表示愿意无偿提供日语翻译,有的愿意捐助诉讼资金,有的愿意提供交通、通讯,在日本的华人读者表示要帮助乘客取证,不少律师也来电告诉记者他们愿意提供法律支持……

  据后来了解,对于各方面的援助,乘客代表接受了一部分,比如无偿的律师服务,以及在北京的办公、联络地点,在北京的用车等等,但是对于各界的捐款,无论是个人捐款还是机构捐助,乘客代表均予以回绝,因为据有关律师称,各种捐款的来源很多,不能排除有其他背景的捐款,为了妥善起见,乘客还是不要接受资金的捐助。

  本报将“日航事件”刊出后,李浩对记者说,自己在一夜之间成了“焦点人物”,从14日下午开始,他办公室的电话一直不断。由于连日不停地讲话,16日记者见到李时,他的嗓音已经非常沙哑了。此后,凡是向记者询问李的电话的读者,按李的要求,记者不再透露,而将读者的有关意愿向李转达。

  在群情激昂的形势下,李浩、李金秋以及后来回国的李桂山、许致军等乘客代表开始了马不停蹄的维权之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接受各地新闻媒体采访、咨询法律界人士,接受日航代表来访,对日航的《情况说明》、《公开信》和《调查报告》进行表态,接待各界人士的来电……

  为了诉讼准备,李浩连续会见律师,在2月19日成立了由北京和天津两地5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后,李仍然继续广泛寻求律师的帮助,经过多次的磋商后,李最后没有委托律师团,而是委托了一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

  从3月初至6月中旬,乘客方面开始回避媒体采访,有关日航的报道逐渐减少,据李浩向记者说,他们正在认真准备法律诉讼事宜,没有太多的内容可向外界透露。

  尽管日航事件曾经平静了几个月,但是在4月份记者与李浩的一次会面中,李对诉讼过程流露出艰难的表情,记者当时感觉到,起诉日航将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

  据有关人士透露,李浩等人原准备在天津提起诉讼,但是天津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均出于许多客观原因,无法受理此案。后来,李只得决定到北京诉讼,但是北京中级法院也没有受理此案。直到6月底,此案究竟在北京高级法院起诉还是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李等人始终未向外界透露准确说法。6月下旬,李只是向记者说全部诉讼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随时可以起诉日航,如果日航没有什么新的诚意,一场国际诉讼不可避免。

  6月27日,形势突然有了转变,李在与记者的电话中称,日航事件有了突破性进展,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

  和解的速度比诉讼准备的速度要快得多,在6月27日传出和解的声音后不过几天,7月2日,双方在天津就此事签署了一份《共同声明》,并对外界宣称一个月之内最终解决问题。此后,日航高层人物先后在天津、北京与部分乘客座谈,就改进日航服务,最后达成共识等项目进行磋商。7月29日,双方的最后和解协议和共同声明签字了,第二天还举行了“庆祝会”。

  道谢与道歉

  在有关日航与中国乘客有可能和解的消息传出后,直到双方最终签署协议,“日航总裁来华道歉”的说法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然而,在7月30日的“庆祝会”上,记者发现,专程来华的日航总裁的讲话中,未提及一个“道歉”字眼。

  据日航律师王晓滨说,日航总裁来华是向各界人士及中国乘客“道谢”的,不是来“道歉”的。而王在接受另外一位记者采访时又说,日航总裁确实曾经打算向中国乘客道歉,但是目前日本国内对此事的反对势力对“总裁道歉”这一举动的反应很大,总裁来华一事也曾受到阻挠,日航在日本国内也是顶着很大压力的。关于和解,王还说,东芝[微博]笔记本电脑、三菱帕杰罗汽车等许多中日间的纠纷问题已经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当中,纠纷双方为此耗费时间、精力、财力,都已经筋疲力尽,而日航事件的双方都能将分歧理智对待,并拿出诚意解决,最终事件得到和解,比较起来,这种结局是很圆满的。尽管日航总裁未能道歉,但是双方在最后的《共同声明》中明确地写出了,日航对中国乘客真诚道歉,这种道歉同样是代表日航公司的。

  关于日航总裁的“道谢”不“道歉”,也有的人士指出,“道歉”二字在日文中有“谢罪”的意思,日本的反对势力可能认为日航总裁如果道歉,就是向中国乘客谢罪,所以用“道谢”代替了“道歉”。然而此种说法似乎太勉强,既然总裁不能道歉,那么日航为什么可以在多次书面的文件中使用“道歉”的字眼,这不是矛盾吗?

  另外,最高级别的总裁先生不能道歉,日航事件的日方直接当事人,大阪机场的日航值班经理(那个50多岁的人)为什么也不能来华道歉呢?这个问题,许多读者向记者提出了,但是,既然事件已经最后解决,此人恐怕是不会再道歉了。

  遗留悬念

  日航事件的成功解决,为将来中国人对外交往中的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案例,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美中不足的是,它的解决结果给世人留下了一些悬念。

  日航事件最终解决,给人们留下的最大的悬念就是日航对乘客的赔偿金额问题,许多读者给本报来电,询问为什么金额不对外公布。

  赔偿金在双方的声明中被称做“和解金”,双方约定其金额永远不对外公布。乘客代表李浩对此的说法是,怕以后别人再遇到类似事件拿这一数字作参考,记者问李:以前你多次表示,这次中国乘客的维权行动是为了今后中国人出国有一个更好的环境,既然不愿意让后人以这次的金额数字作参考,那么如果今后中国人再遇到类似问题,你希望他们得到的赔偿比这次是多还是少?李没有具体回答,只是说和解金具体数额是双方经过综合考虑各种客观因素最后确定的。

  据《北京青年报》说,赔偿金额是3000元人民币,之后,又有消息说,这个数字是30000元,而李浩本人,其所有接待、处理及诉讼准备所花费的费用均得到了补偿。

  对于30000元的数字,李浩断然予以否认,并再次重申,和解金数额永远不会对外公布,他希望媒体不要再对这个问题进行“无意义”的报道。从30日晚,记者与李联系,始终未联系上,到31日上午10:00,记者拨打李的手机,依然是关机。

  有的记者曾经问过李:你个人是否获得了更多的益处?李说,更多的益处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亲身参与了和解解决这一纠纷,使我自己得到了锻炼,也使我的阅历丰富了。

  赔偿具体数额以及每个乘客的赔偿额是否一致不得而知,但是李浩及其公司的花费的确是巨大的,从2月14日开始,由于连日接待来访、处理日航事件,李浩的公司几乎陷于停顿状态,据与李同为一个公司的乘客李金秋说,天天接待采访、天天应对事态发展,公司的正常业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开展,作为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他们数吨货物曾经在港口被滞压,损失巨大。身为老板的李浩天天忙于处理日航事件,公司的事务没有精力过问,导致公司的经营状态持续不佳,李曾经说过,再如此下去公司就要黄了。

  除了自身公司的经营损失外,李在处理整个事件的过程当中,也花费了大量的资金,仅在一次与美国律师的咨询中,一顿饭的时间,李就向对方支付了人民币10000多元。在天津工作的李浩,往返北京、天津无数次,尽管有人为他们在北京提供了办公室及工作用车,但李自身的花费也是不少。

  另据了解,李所委托的律师在这次事件中均是无偿服务,如果不是无偿工作,那么,数个月的律师劳动,其费用也相当可观。

  作为乘客代表的李浩,其在处理事件过程中的大量花费,日航方面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另据中消协有关人士透露,JL782航班中有十几位中国乘客在几个月前就同意与日航和解了,他们得到了一定的补偿。那么,这次最后的“和解金”中是否还有这些乘客的?是否其它所有乘客都得到了“和解金”?这都是悬念。

  日航事件只能留下悬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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