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旭辉 实习 生秦楠/文
一度走俏的磁卡电话正在远离人们生活,取而代之的是IC卡和IP卡电话。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种正常的技术进步,却由于某些社会因素和工作环节上的失误,而带来了巨大的遗留问题,以致买卖双方不得不走上法庭。
购卡者集体诉讼
7月9日,来自北京、江苏等16个省市的85名磁卡持有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集团诉讼,称由于磁卡电话机减少,他们购买的面值500万元的磁卡使用极不方便,要求第一被告中国电信[微博]集团公司、第二被告北京市电信公司退还购买费用并支付利息。
根据原告代理律师、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谷辽海提供的数据,从1994年8月31日开始,中国电信共发行了面值90亿元的全国通用卡。而从1994年到2000年,实际用于使用的磁卡只有30亿元,除去从全国各地回收上来后被销毁的另外30亿元的磁卡,还有30亿元的磁卡沉淀于人们手中。
北京市民姚杰是此案原告之一。1997年3月,中国电信为庆祝重庆直辖市成立而发行磁卡,他买了200多套,面值4万元。如今,他居住的小区方圆两公里内找不到一台磁卡电话机。如果要使用磁卡,最近的地方,打车需10元钱,坐公交车得半个小时。
据了解,1994年至1996年磁卡销售高峰时,北京市在180多个公共场所安装了1000多部磁卡电话机,目前只剩下300多部。
“依据《民法通则》,原告与被告已形成合同关系,但被告没有在全国各地配备、安装与磁卡发行数量相匹配的磁卡电话机,后又明示停止磁卡电话服务,不再履行其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无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谷律师说。
事实上,从1999年开始,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就不断接到用户投诉电话。对此,中国电信于1999年9月15日曾公开登报向磁卡用户明确表态:无论今后出现什么情况,对已销售的电话磁卡都会作出妥善安排,充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主张权益的“消费者”并不那么简单。
狂炒留下祸根
从1995年到1997年上半年,中国曾掀起过一轮炒作磁卡的狂潮。那时,一套面值400元的梅兰芳磁卡在卡市上能卖到8000元;一枚面值50元的生肖卡,能炒到480元。许多卡贩子甚至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飞来飞去,借磁卡发行的时间差赚大钱。如今,很多当时囤积了大量磁卡的卡贩子,正急得团团转。
“这次85名原告起诉中国电信,说白了是卡贩子联手策划的。试想,85人购买500万元的磁卡,平均每人需花费6万多元。以当时的工资水平计算,一般的消费者和收藏者可能这样做吗?”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他直言:“卡贩子的目的,就是通过起诉向电信部门施压,逼它快速出台解决方案,以摆脱困境,甚至赚一笔钱。”
记者了解到,85名原告中,至少有几名卡贩子,他们近一年来曾多次找北京电信和中国电信,称手上有积压磁卡,要求对方想办法解决,磁卡面值从最初所讲的几百元,逐渐变化为几千元、几万元、几十万元,直至几百万元。由于两公司的答复与其期望相距甚远,一年来,他们曾起诉北京电信6次,起诉中国电信1次。今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他们对中国电信的诉求。
是消费还是投资?
北京电信的一位同志认为,卡贩子购买磁卡不是用于消费,而是一种投资行为。既然是投资,就应该自己承担风险。况且,国家从未承认卡市的合法性。
中国电信则更多地强调他们对磁卡用户承诺的坚定不移和具体操作的复杂性。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梁志平说:“去年5月,中国电信成立后,我们就一直在做这项工作。但解决这个问题,不但涉及技术层面,而且涉及政策层面,甚至关系到国有资产流失,需要慎之又慎。”
她举例说:“社会上伪卡很多,很难分辨,作为企业又无权没收。换卡方案怎样避免有人制造、收集大量伪卡以假乱真?很伤脑筋。”
梁志平还表示,原告律师谷辽海搜集的关于中国电信磁卡发行、使用、尚存数量的数据,是不准确的,但她不愿意向记者提供权威数据,理由是“涉及商业机密”。
据悉,中国电信关于磁卡问题的解决方案已经制订完毕,正等待政府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