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巍)消费者唐伟与百威啤酒买卖纠纷案,日前经过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唐伟的诉请,维持了虹口法院的原判。
二中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百威武汉公司、华联超市在生产销售啤酒的过程中是否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但根据百威公司提供证据显示,百威啤酒在瓶贴上对其商品的产地和生产厂家并未进行欺诈和误导。另外,关于“美国销量第一”的广告语是否属虚假广告,唐伟也未能提供有利可信证据。故终审法院认为,唐伟证据不足,诉请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