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谢惠仁 不久前,汤女士从中华路上某面料店买回了一块一次性降价的真丝面料,不料做成衣服后,仅穿了一个星期,洗了三次,就出现磨损。汤女士想到自己花了数十元的面料费和做工费,换来的竟是一块废布,便忿忿然找到店家评理,结果店家却说,这是一次性处理面料,因搁置的时间长了故作便宜货卖,所以不能怪店家。一番唇枪舌战之后,汤女士只能自己“吃进”。
其实,这样的纠纷并不少见,只因面料上未标明保质期,而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记者在南京东路的一些服装店、面料店采访后发现,没有一家店销售的服装、面料是注明保质期的,询问这些商店有没有服装、面料保质期之说,这些商店的营业员清一色回答:“从来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
本市著名面料店———老介福的一位老法师说:服装、面料放置久了面料就会老化,特别是真丝和纯棉面料,放久了就会失去原有的质感,而且很容易起皱、破损。标明保质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有必要强化在服装、面料上注明保质期的做法。有关部门应该制订面料保质期的最低标准,企业在销售服装、面料时也应注明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