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扬) 记者昨天从国家计委证实,国家计委已研究制订了正柴胡饮颗粒、感冒清片、银翘解毒片、防风通圣丸等部分中成药品零售价格方案,要求各地贯彻执行。
此次公布价格的49种中成药均为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其中,甲类13种,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乙类36种,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指导意见,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于8月13日前制定并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此次未公布价格的中成药剂型和规格,产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相关原则提出意见上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核定并统一公布价格;在国家计委制定公布价格前,可暂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经专家评审,确定北京同仁堂、天津达仁堂、天津乐仁堂、天津中新药业中药厂、杭州胡庆余堂、哈尔滨世一堂、南京同仁堂、上海中药三厂、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10家企业生产的部分品种执行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