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红梅)27日记者获悉,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议,我市6家企业郑重向消费者承诺,配错一副眼镜按销售价的10倍赔偿。此活动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至2002年9月30日,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所实施监督管理,详细情况可查询长春质量信息网,网址为www.chchqts.gov.cn,监督电话为:8975511。
向消费者承诺的企业为:富士华眼镜行(位于重庆路48号肯德基二楼,电话:893187
8)、肖氏眼科配镜中心(位于南关区平治街7号吉大二院门诊部对面,电话:8998090)、明廊眼镜公司(位于东风大街79号,电话:5978088)、华光眼镜公司(位于大经路28号,电话:8755511)、金意达眼镜行(位于重庆路1号,电话:8916999)、长百六楼眼镜部(位于长春百货大楼6楼,电话:8942299),他们的承诺如下:执行严于、高于国家的眼镜配制质量标准;配错一副眼镜按销售价的10倍赔偿;严把进货渠道,杜绝假冒;保证眼镜配制质量,严守操作规程;完善售后服务,推行客户登记、回访制度;力争做到全年无质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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