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记者王斯 通讯员陈颖 潘肖飞报道 本是厂家标错了商品价格牌,商场却要求消费者来补商品差价,这是近日发生在南宁市姜女士身上的一件怪事。
今年8月,姜女士在某商场欲购买1台某品牌的空调,在该商场,姜女士看中的空调标价9280元。姜女士交了1000元定金后,就等着商场送货,并交付剩余的钱。可几天后商场却告诉姜女士,她所看中的空调厂家标错了价格,该种型号的空调应该售11080元,商场要求姜
女士要么补交差额,要么来办理退货手续。后来,商场又告诉姜女士,她想购的那种款式的空调已停止生产,只能办退货手续。姜女士要求商场提供该品牌空调的停产证明,商场一直未见答复。姜女士一怒投诉到12315。
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场为姜女士更换了一台另一种型号的空调。该款空调需补差价1800元,姜女士承担720元,商家承担1080元。也就是说,姜女士花了1万元就购得了该品牌的空调。姜女士对此非常满意。
12315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姜女士比较通情达理,如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这件事属于商家的失误,姜女士完全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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