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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确定核事故赔偿方针 总金额或达382亿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5日 22:26  新华网
资料图:3月18日拍摄的卫星照片显示的是,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到4号机组(从右到左)。新华社/路透   资料图:3月18日拍摄的卫星照片显示的是,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到4号机组(从右到左)。新华社/路透

  新华网东京8月5日电 (记者 冯武勇) 日本政府5日确定福岛核事故损害赔偿方针,明确规定旅游业等间接受害行业和因事故引发的精神伤害均在赔偿之列。

  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审查会当天确定的方针,赔偿对象包括因政府避难指令产生的经济和身心健康损失,政府发布农林水产品禁售令导致的经济损失,各地受放射性污染流言影响而无法出售的牛肉等农林水产品,因核辐射恐慌受损的旅游观光业、服务业、制造业和出口行业等,以及因参与救灾重建而遭到核辐射的相关工作人员等。

  日本国会3日通过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赔偿法案。根据法案,日本政府将通过新设的“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为事故赔偿主体东京电力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东电宣布,将在9月开始接受赔偿申请,并于10月开始支付正式赔偿金。

  根据日本政府一份内部测算报告,针对福岛核事故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可能高达3万亿日元(382亿美元)。

  资料图:这张由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在5月19日提供的照片显示,东电工作人员在18日进入福岛第一核电站2号机组核反应堆建筑内进行调查。

  资料图:4月13日,在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总部,东京电力公司社长清水正孝(中)及两名副社长在新闻发布会上鞠躬致歉。当日,东电在东京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社长清水正孝在发布会上就福岛核危机向公众致歉。 新华社/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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