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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称发达国家气候援助并非施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2日 08:45  新浪财经

  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对美将中国排除在首批受援国之外表示震惊,称发达国家提供援助是法律义务而非施舍,美国则重申发展中国家减排必要性

  黄山 发自哥本哈根

  “我被他的话震惊了!”。

  这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在12月11日中国代表团发布会上,针对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斯特恩(Todd Stern)本周三讲话的回应。

  之前,12月9日,斯特恩在首个新闻发布会上,就美国是否会向中国减排努力提供资金的问题回答时,明确称“我认为中国不会是首批得到美国公共资金的国家。”

  “这不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施舍的问题,而是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要求这么做。”何亚非批评说,“这种说法要么出于常识的缺乏,要么就是极端不负责任。”

  而在回应一些发达国家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也要符合“可衡量、可报告、可验证”(MRV)的“三可”标准时,何亚非回应说,《巴厘路线图》关于“三可”明确规定为两点:第一是发达国家的减排行动,第二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转移。

  简言之,根据各方、包括美国也赞成的《巴厘路线图》,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并不要求执行“三可”标准。

  不过,何亚非同时强调,不适用“三可”,并不意味中国不会兑现其自愿减排的承诺。“首先是中国将遵循国内法律过程,以国内法律保证的形式对减排行动进行自我监督;其次是增加透明性,向外界公布中国实现减排措施的结果。

  而在回应关于当天会议公布的主席案文时,何亚非明确表示,无论最后的文本内容如何,都需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脆弱国家的需要,同时不应偏向任何一方。

  12月11日公布的、经一周谈判形成的主席文案,反映了不同的谈判轨迹:一个是京都议定书轨迹,其中不包括美国在内;另一个是长期合作行动轨迹,它反映了过去两年官方谈判的情况。但文案没有包括长期的气候资金援助一揽子计划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在同一间会议室中,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斯特恩(Todd Stern)在当天下午的发布会上则针何亚非的讲话,作出了进一步回应,“我对中国副外长何亚非抱有尊敬,他尽管不并直接负责气候问题,但他是一名很有效率的官员。”

  他重申了此前关于美国历史责任的表态,“我完全支持给予发展中国家相当的金融支持。”

  但在回答关于欧盟当天提出的,在未来三年每年给予发展中国家30亿美元的气候援助资金问题时,斯特恩并没有给出美国承担的数额,只是表示资金承诺将不仅仅持续到2012年。

  “关键是目前的减排行动是不平衡的,发达国家需要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但主要发展中国家只是可以分担减排活动。”斯特恩还特意强调“可以”这个词。

  斯特恩始终强调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主要发展中国家也需要参与减排活动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不能让主要发展中国家也进入讨论,让他们承担真正的角色,那我们要把全球气温控制在不超过工业革命前2摄氏度的水平,就无从谈起。”他补充说。■

  此文来源于胡舒立·我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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