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通常最后一个宣布,因为它也是最后一个创立的—— 严格地说,它甚至不是真正的诺贝尔奖。1901年设立的5个奖项分别为文学奖、和平奖、医学生理学奖、物理学奖和化学奖,而经济学奖1968年由瑞典中央银行创立,以纪念诺贝尔,只是其评奖程序与奖金数目和其他奖项类似而已。
经济学奖的设立是否符合诺贝尔本来的设想,一直都有争议。诺贝尔的曾外孙、人权活动家彼得·诺贝尔就曾经说过,诺贝尔本人是不会认可这个奖项的,它是“经济学家为提高自己的名声所搞的公关行动……经常授给股市投机家”。
早期的经济学奖一般是授予那些工作成就早已得到承认的人。但例外时有发生。米哈尔·卡莱斯基、琼·罗宾逊、理查德·卡恩、尼古拉·卡尔多和皮埃罗·斯拉法等伟大的经济学家都被忽略。此后,诺贝尔经济学奖时不时落到那些不太知名、甚至成就可疑的人头上,以至于业内人士在结果公布后不得不到处搜寻他们的资料。
经济学奖得主的地理分布也反映了该学科的内部权力秩序。至今为止共颁发了40次经济学奖,62名得主中42名来自美国,超过50人得奖时在美国工作。芝加哥大学拥有11顶桂冠,由此有了“斯德哥尔摩—芝加哥专递”的笑谈。只有两人来自发展中国家,而且他们分别在美国和英国工作。
近几年,经济学奖聚焦于金融市场。1997年罗伯特·莫顿和麦仑·休尔斯获奖,据说他们发现了一种估值办法,可以减少或者消除金融投资风险。当他们俩管理的对冲基金同一年破产、必须接受美联储救援时,相关人士不免感到难堪。或许是为了纠正这一错误,几年后奖项颁给了乔治·阿克劳夫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他们研究的是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去年保罗·克鲁格曼的获奖也显示出对时势的顺应。至今为止,还没有女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殷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