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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龙
只有持续经营利润率高,真正优秀的企业才可以全流通,而且政府会根据企业季度经营的变化随时叫停流通。
从2007年8月至今,有一股寒流始终困扰着我们的资本市场,那即是股改过后的“大小非”问题。那么,我国究竟应该如何股改?我认为英国给我们树立了一个不错的典范。
英国的股改是由撒切尔夫人领导的保守党牵头,并由著名的罗斯查尔德大家族参与一起制订出了相关法律和规则。当时比较有名的,影响力最大的就是罗斯查尔德股改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股改的公司一定要有具有信托责任的职业经理人来经营。也就是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必须要以全体股东的利益为重,这个股东自然也包括中小股东。不能因为整体经济周期的衰退,企业遭到了一些恶性冲击就把一堆烂壳企业全部让股东承担。
第二定律:只有好的公司才可以股改。股改本身就是对非流通股东的一种奖赏。可是作为公司的大股东,如果没有认真履行做好企业的职责,就无法给出奖赏,也就不能参加股改。所以,国家必须制订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审计机构,专门负责评估即将股改的上市公司,如果达不到要求,立即禁止其股改,并将企业拖后三年再行审查。
第三定律:股改后的公司政府保留一股黄金股。这杜绝了企业即使逃过了股改上市之初的检查,但如果不好好经营企业,有套现逃跑坑害中小股民的行为,国家即可立即封冻企业的股份。我国也可据此设立独立于企业的机构,根据季报时时评估公司,一旦发现其缺乏信托责任等问题,立即封冻该公司股份。
其实只要能做好以上几点,就可以保证大小非对股市的冲击降到最低。因为按照以上三大定律来看:只有持续经营利润率高,真正优秀的企业才可以全流通,而且政府会根据企业季度经营的变化随时叫停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