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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的红利祸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 09:06  中国会计报

  余红燕

  世界上最痛苦的是什么,就是分了红,还得还回去;世界上最最痛苦的是什么,就是钱还了,工作还没了。

  AIG(美国国际集团)的“红利宝贝们”正在承受这种痛苦。

  在AIG巨额红利门事件曝光之后,美国当地时间本周一,纽约州总检察长科莫透露,AIG的大多数高管同意归还自己获得的红利。目前,已经或者即将追回的款项达到5000万美元,占该公司当初发放红利总额的近1/3。不过,在归还红利之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选择了辞职。

  丑闻

  一周以来,整个美国社会都陷入了对AIG滥发红利事件的口诛笔伐中。

  据悉,这笔红利范围在每人1000美元至650万美元之间,覆盖了400名雇员。其中,有7名金融产品部门的执行官获得了超过300万美元的红利,而正是这个部门的信用违约掉期产品几乎毁了AIG。

  美国《纽约时报》爆料说,早在2008年年初,次贷危机明朗时,公司担心一些金融衍生品专家会萌生离意,便封锁了4.5亿美元,建立了一个特殊的“红利储池”,目的就是在危机爆发后分期支付给员工,鼓励员工留下。

  难题

  这是一个情与法的难题。

  于情而言,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没有哪家企业比AIG拿到的政府援助款更多。然而,搞垮AIG的这些高管们,却拿着政府的救命钱给个人发放巨额红利。此举当然令美国民众难以忍受。他们中的许多人,正受危机带来的收入下降乃至失业之苦,而危机始作俑者之一的AIG高管,却还能拿到1.65亿美元的红利!这也就难怪,就连理性的美国总统奥巴马都痛斥AIG违背了美国的“基本价值观”。

  不过,从法理上讲,AIG发红利似乎是必须的。

  AIG首席执行官爱德华·利迪此前在致美国财政部部长盖特纳的信中说,与员工的红利合同是在AIG爆发危机前签订的,公司必须履约。他们为此咨询过律师,如果公司违约,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员工胜诉后,AIG除需履约外,还要交高额罚款。另外,AIG也需要用好待遇留住这些业务精熟的职工。

  看起来,这成了个谁也扯不清的问题。履行契约没错,发放红利没错,怪就怪金融危机怎么就把AIG整垮了嘛!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祸首

  其实,只需一个简单的类比就可以理清整个事件。

  这就好比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关系。甲方对乙方进行股权投资,那甲方就成了乙方的股东,而股东利益与企业利益是紧密相关的,乙方实现了盈利,股东有权分享,而一旦没有盈利,不分红也属正常。

  但若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是债权投资,甲方自然就是债权人,债权人的权益就是到期要对其进行还本付息,而不管企业当期是否盈利。如果企业因为亏损,就拒付利息,甲方是有权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的。

  那么,AIG的雇员们到底更类似于公司的股东还是债权人呢?这个却得分开看待。如果是工资,那显然属于债权的范畴,AIG必须支付。然而,红利,那明显类似于股权的范畴,有利(利润)才能分,无利自然就不应该分。

  更何况,这些高管们本就拿着高薪,自然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而非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AIG显然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本应是股权契约的却被当成了债权契约来签订,这既大大违背了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经济学规律,又违背了权、责、利应该匹配的管理学规律。这种无风险赚大钱的事情无异于天上掉馅饼,只是,注定要有一个冤大头。

  这样说的话,当初做此决策的AIG高层们,还可以一脸无辜吗?

  AIG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如果高管的天价薪酬是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的,最终,企业丧失的恐怕不仅仅是金钱。AIG正在付出名誉受损、人才走失的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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