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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副局长陈绍连详解公共租屋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1:48 第一财经日报

  新加坡中低收入家庭5年收入可买套租屋

  孙荣飞

  新加坡解决住房的经验是什么?陈绍连说,首先应归功于政府主导的“居者有其屋”政策,其次政府每年拿出一定的钱来翻修、重建公共租屋

  “一般来说,中低收入家庭4至5年的收入之和,或者20~30年可用于住房消费的公积金之和,就能够购买一套租屋。”陈绍连分析道

  自从2002年从新加坡建设局局长调任新加坡市区重建局以来,陈绍连接待了中国一批又一批寻求城市规划和建设经验的政府代表团。

  新加坡,只有700平方公里的国土上,人口已有450万,但却被誉为亚洲区最适合居住的城市。这点足以吸引国内城市管理者的眼球。

  近些年来,国内183个城市提出了要建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建设过程中追求大马路、大广场、大草坪和标志性建设,在贪大求洋的同时,却出现城乡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不平衡。

  陈绍连,这位负责新加坡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的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副局长,日前向《第一财经日报》勾勒了新加坡城市和土地规划的成功经验。

  “继合作建设苏州工业园之后,新加坡即将和中国政府选定一个城市合作开展生态城的建设,这将对中国其他城市的发展起到新一轮示范作用。”陈绍连说。

  生态城合作的四个条件

  “建设生态城,是今年中国副总理吴仪和新加坡副总理黄根成在会谈中具体提出的,新加坡想在城市发展模式上,和中国搭建一个新的合作平台。”陈绍连说。

  对此,新加坡副总理黄根成对《第一财经日报》给予了专门介绍,生态城的合作要满足四个条件:第一,生态城的建设模式是作为新加坡的一种信誉体现,能够重复推广到其他城市;第二,生态城建设要符合中国政府倡导的和谐社会和环保要求;第三,生态城必须是商业性项目,在商业上能够站得住脚;第四,这个项目必须得到两国领导和省级领导的支持。

  “新加坡还没敲定与哪个城市合作,但中国建设部已筛选出了几个城市供选择。”陈绍连表示,现在国内很多城市在竞争。

  目前,新加坡跟中国的六个省份有着合作机构。与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四川省和天津市建有五个双边经贸理事会,各理事会均由一名新加坡部长和各省省长担任联合主席。新加坡与江苏省合作的第六个双边理事会预定于本月底正式成立。

  在新加坡看来,科学的城市规划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新加坡市区重建局的使命是将新加坡“建构成”一个生活、工作与消闲卓越的城市。

  陈绍连认为,如果说欧洲城市形成了一个有机式的、历史长、开发慢、效率低的开发模式,那么新加坡城市发展是比较机械式的,是历史短、开发快、效率高的模式。新加坡现有的城市只有十分之一是原来形成的。

  “五年一次的总规划蓝图和十年一次的概念蓝图的经验,可确保规划系统适时地对国家的需要作出敏捷的回应。”陈绍连说,“尽管是机械式发展,但新加坡的建设有着自己的灵魂和潜在美。”

  成功的租屋规划

  新加坡城市建设的成效,首要表现在国土规划和住宅问题的妥善解决上。新加坡解决住房的经验是什么?陈绍连想了想回答说,他觉得首先应归功于政府主导的“居者有其屋”政策,其次政府每年拿出一定的钱来翻修、重建公共租屋。

  在新加坡独立之初,住房短缺成为社会两大矛盾之一,市区只有9%的居民能够住上标准的公共住宅,而84%的家庭只能住在店铺和棚户中。随后,新加坡政府对住房进行了大规模的市区重建,采取的办法是政府分配与市场出售相结合,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实行有偿提供,高收入者的住房由市场提供。

  面向中低收入者的公共租屋是由政府无偿提供土地,并结合公积金制度,开始主要是用来出租,1968年实行“居者有其屋”新政后,由出租到出售过渡。

  由于在公共租屋价格上,政府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户型面积越小,单位面积补贴越多。加上公共租屋区的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政府相关部门投资,不摊入房价。目前租屋的租售价格比市场价格低50%左右,98%的中低收入家庭都买得起公共租屋。

  “一般来说,中低收入家庭4至5年的收入之和,或者20~30年可用于住房消费的公积金之和,就能够购买一套租屋。”陈绍连分析道。

  由于低廉的价格,新加坡对租屋的政策定位是以自住为主,对居民购买租屋的次数有严格的限制:屋主在一定年限内不得整房出租;5年内租屋不得转让,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

  新加坡还规定: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租屋,如果要购买新房子,旧租屋必须退出来,防止投机多占。另外,业主出售购买时间不足1年的房屋,要缴纳高额的房产税。

  任何人在买卖租屋时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政府对当事人将处以可能高达5000新加坡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

  现在,新加坡85%人口住在公共租屋,租屋达80多万套,15%人口住在私人住宅。“按照未来650万人口的预计,公共租屋估计要达到100多万套。届时国土足够支撑,并始终保持生活质量不降低。”陈绍连说。

  对于月收入超过8000新元的高收入家庭,新加坡规定不能购买租屋,只能购买共管式公寓或私人建筑商兴建的商品住宅。

  “私人房地产市场,你想买多少套就可以买多少套,包括外国人买,这没有什么限制。”此次在北京举行新加坡节,陈绍连带来了滨海湾金融商贸中心、乌节路高档公寓等地产项目,以期吸引中国资本进入新加坡房地产业。

  经济发展背景下的多层次多价位住房供给,使得新加坡每年新成立的2万户家庭,大部分可以先购买公共租屋,若干年后再出售租屋,进入公寓私人住宅市场。

  租屋区不断升级

  “高房价背后的一个现象是城乡之间,有钱人和没钱人之间的差异大。”陈绍连说道。

  提到新加坡人的住房痛苦指数,陈绍连说,新加坡的租屋是精装修,全家具电器的,而且只以使用面积销售。使用面积大于92平方米的四居室精装房(全家具电器),仅售27.8万~41万新加坡元,均价大体在3022新加坡元/平方米左右。在新加坡普通民众平均月薪3900新加坡元。以此计算:2006年新加坡住房痛苦指数=3022新加坡元/平方米÷3900新加坡元=0.77。

  为实现租屋区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升级,避免贫民窟现象,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旧租屋的改造和开发利用,分别于1992年和1995年制订了“租屋翻新计划”和“选择性整体重建计划”。租屋翻新和改造由政府提供92%的资金,其余由个人承担。租屋重建由建屋发展局按照市场价格对住户给予全额补偿。

  “租屋整体重建的动因是,旧的租屋全部老化,居民更愿意卖掉,加上旧租屋都是地点好、密度低、土地价格没有充分利用,政府可充分开发。重建后居民可回买。”陈绍连表示。

  陈绍连

  ●1952年9月生

  ●1981年,获伦敦大学土壤力学及工程

地震学硕士学位

  ●1997~1999年间,曾任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参与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工作

  ●1999~2002年,任新加坡建设局局长

  ●现任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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