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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诉奥巴马案今日开庭 过程重于结果

2012年11月28日 16:18  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今天(28日),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商三一集团就风力发电项目在美受阻一事起诉奥巴马政府一案在美开庭。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透露,这是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成立以来,历史上第一次有相关公司或者被审查一方通过美国法院提出案子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说,美国官方财政部有关发言人认为三一肯定会败诉,因为"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本身就有规定:总统的有关行政命令是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不过,郝俊波认为,法理上这个案子的确存在胜诉的希望。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国会通过的某些法律违反了宪法,理论上美国法院是有权作出改正。

  三一集团总裁向文波认为,最坏的结果是没赢得官司,但是不打官司损失也没了。这个案件的象征意义很大,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无端指责不只针对三一,现在华为、中兴、中海油都受到了这种无端指责,我们不应该沉默。所以打这场官司的重要原因就是要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据人民网[微博]报道,今日上午,三一集团就风力发电项目在美受阻起诉奥巴马政府一事举行新闻发布会。三一集团副总经理、Ralls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指出,这个事件牵动的是数以千计准备到美国投资的中国企业家的心,三一集团对这场诉讼充满必胜信心。

  三一集团称,CFIUS就Butter Creek风电项目针对Ralls公司下达的两项命令越出其权力法源721条款,违犯了美国行政程序法702、704、706等相关条款。上述两项命令在没有提供任何事实证据,给出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做出该项目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结论,采取极为严厉的强制性停工,三一设备禁用等措施,违反美国行政法规。

  三一集团还指出,奥巴马总统和CFIUS就Butter Creek项目针对Ralls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超越了宪法和相关法规赋予的权限,属于违法操作;未经合法程序剥夺了Ralls的私有财产权,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说,美国在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事情上,透明度非常低,所以中方无法获取相关证据。事实上,最近几年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的有技术含量的项目很多都被拒绝。具体原因有三个:一是经济竞争的原因,二是政治原因,三是当前美国大选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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