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北美撰稿人 田野
上周四, 前摩根士丹利负责中国房地产业务的主管盖斯-皮特森在纽约被判入狱9个月。皮特森今年4月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贿赂中国官员,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但在此判决做出后不久,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财经频道(CNBC)就刊文称,皮特森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行贿”。
皮特森是在宣判前与CNBC的调查记者的独家采访中如此表态的。虽然自4月来媒体的报道一直称皮特森“承认行贿”,但这位新加坡长大的金发碧眼的美国人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虽不正当,但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下,根本不能称之为“行贿”。
“我从来没有贿赂任何人,”皮特森说。他承认曾利用职务之便,从中国官员那里低价获得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地产,并以摩根士丹利的名义向此官员支付了至少180万美元的中介费。“我可能不应该对公司隐瞒我的行为,”皮特森称。他认为自己在加盟大摩之前投资房地产业务的权力都被公司剥夺了,自己私下的行为只不过是想挽回损失。“我帮他们(大摩)在中国开展业务,他们却要把我赶出去。”
讲一口流利中文的皮特森认为,美国政府和大摩只不过是“杀一儆百”,把自己树立为反海外腐败的典型罢了。而其实大摩内部对于海外腐败的监管则漏洞百出。
“不只是我对反腐败法没什么概念,我身边的人都一样,”皮特森认为,在中国房地产飞速膨胀的大环境里,每个人都疯狂地近乎“失控”。如果用三个字来总结当时的情形,皮特森选择了“喝”、“抽”、“嫖”。(drinking, smoking, womanizing)。
“在中国,客户每周有3、4晚都要带我们去通宵唱歌;我经常疯狂地喝酒,然后醉得不省人事,在家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躺着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
皮特森甚至称和一位来自中国南方的客户交际时,后者曾在一晚就消费了整整20万美金的酒水。
而面对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大摩的反腐败监管程序则显得无比苍白。皮特森认为,公司虽称曾35次提醒他要守法,但其方式却乏善可陈。“比如他们打电话给你,你可以把听筒放在一边去做自己的事;至于发电子邮件,可能就直接删除了。”皮特森认为这种非面谈式的、不痛不痒的提醒根本起不到监督的效果。
除了像CNBC透露这些细节以外,皮特森还和其新加坡的一个作家朋友合作,准备出版一本名为《一个美国人的中国沉浮》的传记。不过一位匿名接受采访的皮特森的同事认为,虽然公司内部对《反海外腐败法》的意识淡薄,并非每个雇员都和皮特森一样事故。“他完全本地化了,”这位同事称。
“如果《反海外腐败法》把这些特殊因素考虑其中,那就有趣了,”皮特森说。“在中国,你帮我,我就得帮你;关系这种东西很难处理。”
点评: 无论是在墨西哥、巴西还是中国,“入乡随俗”式的腐败频频见诸美国报端;这证明反腐决不能靠口号和所谓自律——因为在利益诱惑之下,只有严格的法律监管才是减少腐败的唯一途径。
(本文作者介绍:就读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闻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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