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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决定制裁伊朗石油贸易和中央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4日 07:11  中国经济网微博

  本报布鲁塞尔、伊斯兰堡1月23日电 (记者张杰、牟宗琮)欧盟外长会议23日达成对伊朗制裁决议,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石油,并对伊朗中央银行进行制裁。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表示,“我希望这些制裁措施将把伊朗拉回谈判桌”。

  欧盟各国外长最终决定,在已有基础上实施更严厉的对伊朗制裁措施,包括禁运原油和成品油、禁止进口伊朗化工产品、禁止向伊朗出口关键技术设施、冻结伊朗中央银行在欧盟的资产以及禁止同伊朗银行和个人进行黄金、钻石等贵金属交易。欧盟国家将暂停从伊朗的石油进口。已有的石油进口合同可继续生效至今年7月1日,对伊朗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审查将在5月1日前结束。

  欧盟石油禁运措施的通过标志着伊朗与西方的冲突进一步升级。

  据伊朗新闻电视台23日报道,伊朗议会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委员会副主席考萨利当天说,如果美国及其盟国对伊朗原油出口采取阻碍性措施,伊朗“必定会”封锁霍尔木兹海峡,西方的制裁只会招致伊朗人的仇视。

  俄罗斯外交部对欧盟今天达成的对伊制裁措施提出批评。俄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欧盟采取的制裁措施只会激化目前的紧张局势。

  总部设在维也纳的国际原子能机构23日证实,将派高级代表团于29日至31日访问伊朗,寻求解决伊朗核活动中的争议问题。代表团将由负责核查事务的副总干事赫尔曼·纳克茨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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