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们最想要的保护令,为何就那么难

拉姆们最想要的保护令,为何就那么难
2023年03月16日 08:00 新周刊
近日,英国涂鸦艺术家Banksy创作了一幅反家暴的作品。/Banksy近日,英国涂鸦艺术家Banksy创作了一幅反家暴的作品。/Banksy

近五年,人民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1万件,加大了对家暴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万份。不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局限也开始凸显。有不少专业人士认为,它的保护范围太小、举证难度较高。

这几年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制度,经历过怎么样的发展和演变?

恋爱分手后被骚扰,可以怎么做?

这一次,她们选择拿起法律武器。2023年1月1日,成都崇州法院发出了全国首份针对“恋爱分手后骚扰”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双方均为在校学生,男方李某某在恋爱分手后,多次在短视频账号上发布女方陈某的就读学校、恋爱经过等隐私信息并进行侮辱,因此引发女方同学及老师的议论,导致其因压力过大而厌学、长期失眠甚至自残。

最终,陈某选择起诉男方,崇州法院也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男方继续纠缠、骚扰陈某,禁止泄露、传播陈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否则将视违反情况处以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崇州法院的一纸保护令振动翅膀,掀起了各地法院开创先例的飓风。

这象征着一次里程碑式的进步。

因为在公众过往的认知中,“人身安全保护令”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它常与婚姻关系中的家庭暴力联系在一起,大家很难想到,恋爱分手后也可以申请。

3个月以来,多地法院都签发了针对“恋爱分手后骚扰”的保护令。/新闻截图3个月以来,多地法院都签发了针对“恋爱分手后骚扰”的保护令。/新闻截图

而这一次的改变,还要追溯到2023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下文简称《妇保法》),其中新修订的第29条规定如下: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一直坚持呼吁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范围,并且多次经手相关案件,近期提交了一份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落地的提案。

几年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制度,经历过怎么样的发展和演变?这对大众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这一次,我们和张玉霞律师聊了聊她的观察与思考。

从“事后惩罚”,到“事前保护”

2000年,作家斯蒂芬·金在《玫瑰疯狂者》中以第一视角描写了一位受到家暴的妇女的逃亡和反击经历。这本书让中国的编剧姜伟、薛晓璐受到启发,创作出了内地第一部反家暴题材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在接受采访时,导演张建栋提到,自己原以为,家庭暴力只会发生在偏远落后的地区、知识水平不高的家庭中。但后来发现,高知家庭中也同样存在着家庭暴力。于是,剧中的丈夫安嘉和才有了“医院外科专家”这一职业设定。

以《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为代表的一系列影视作品,将隐秘而不为人知的家庭暴力现象撕开一个裂口,让整个社会开始关注家暴的危害,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有勇气站出来讲述自己的经历。

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24.7%的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以《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为代表的一系列作品,让整个社会开始关注家暴的危害。

2014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起的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播出。片中女性的不同经历,让人们感受到了受害者的矛盾与挣扎,以及促进中国反家暴立法的必要性。

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如何更好地为受害者提供帮助,而不是一味指责和冷嘲热讽,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正如张玉霞律师所说:

“很多时候,旁观者的一句‘不离婚是不是犯贱啊’‘留着过年啊’‘是不是没被打够啊’,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在现实生活中,被施暴方选择不离婚的原因很多,如财产、孩子、心因性原因等,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对症下药,为其寻求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文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出台并实施,它第一次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写入法律条文中: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发出保护令或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内发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出现,意味着法律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惩罚,转向了对受害者的事前保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出台并实施。/《不要和陌生人说话》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出台并实施。/《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在张玉霞律师看来,人身安全保护令虽然并非万能,但至少可以为受害者提供一层铠甲,也让执法人员有了执法依据: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出现之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报警时,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并不能采取什么措施,大多是劝一劝就离开了。因为双方的居所多为共同财产,公安机关没有权利赶走其中一方,最终受害者往往会因为害怕,退缩忍让、被逼离开。”

“有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一旦保护令裁定中要求施暴方迁出共同居住的场所,公安机关就可以将其作为执法依据,要求施暴方离开,从而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人身保护令的进阶之路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工作报告显示:近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1万件,加大对家暴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万份。

在此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局限也开始凸显。有不少专业人士认为,它的保护范围太小、举证难度较高。

此前,张玉霞律师的一位朋友,在婚内就遭遇了家庭暴力,离婚后仍不断被前夫跟踪纠缠、骚扰恐吓。她曾分别于2021年年底和2022年年初向张玉霞求助,但在当时,离婚后的骚扰、泄露个人隐私行为,尚未被纳入人身保护令范围。

“这位朋友给我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玉霞,你要早点休息,你太辛苦了。’在求助无果的数月后,她被前夫丧心病狂地杀害了。”而这,并不是张玉霞律师目睹的唯一一例悲剧。

图源:《女警》图源:《女警》

“她是一个非常温和、正义的女孩,(去世)这件事让我产生了巨大的愧疚感。”自此之后,张玉霞律师在每一次的《妇保法》和《妇保法条例》征询意见座谈会上,都会提及希望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包括主体和内容。

此外,因为家暴行为发生在私密场所,受害人往往难以证明是对方所为,缺乏证据也容易导致申请失败。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过往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可以成为有力的证据,但受害人往往因为担心影响子女今后政审、工作前途等,选择放弃诉求、息事宁人。

张玉霞律师曾问过一个受害者,为什么被家暴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仍不追究对方,当事人说自己有两个孩子,担心对方有案底的话,会影响到自己这两个孩子的未来;另一个法律援助对象曾被家暴断了三根肋骨,但当时周围的人都劝她“为了女儿的前途忍忍算了”。

受害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选择息事宁人。/《天水围的夜与雾》受害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选择息事宁人。/《天水围的夜与雾》

2023年,作为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玉霞在上海两会期间上交提案,认为亲属间伤害型案件(包括家暴)不应牵连子女政审,否则对被害人不公;同时还建议规范志愿者的岗前培训,“有些家暴相关工作人员的言行不够规范,以(牵连子女)为由‘和稀泥’,劝说受害者谅解对方”。

在此期间,改变也不断发生。

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对家庭暴力的行为种类做出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此外,《规定》对于受害人举证难的问题也明确提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明标准达到“较大可能性”即可,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同时也加强了保护措施,如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保法》开始实施,对妇女的保护更为周到全面;同日实施的《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对于妇女权益保障和救济措施也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范。

“其实知道并且有勇气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并非大多数,被施暴方往往原本就性格怯懦,但是正是有勇敢的当事人和妇联多年来不断征集修订意见并提交,一年又一年地坚持,才推动了《妇保法》的修订完善。”

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背后努力的人。/新闻截图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背后努力的人。/新闻截图

保护妇幼,前路漫漫

2023年,在新修订的《妇保法》正式实施之后,全国各地法院都陆续签发了针对“恋爱分手后骚扰”的人身保护令。

不过,在张玉霞律师看来,新法的落地仍然需要一定的适应期。

她经手的第一案并不顺利。2022年12月29号,张玉霞律师以“恋爱分手后骚扰”为由,将包含两千多页聊天记录的证据材料递交至立案窗口,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案庭表示“不知《妇保法》相关规定”不予立案。

在告知对方(新修订的)《妇保法》之后,张玉霞被要求将相关法条寄给立案庭法官。虽然后续签发了保护令,但是距离申请时已经一个月多了,当事人无法理解为何与法律规定的72小时相距甚远,让她无法及时获得保护,并为此担惊受怕。

事后法院在宣传时,也未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之下,将未变声的庭审录像提供给了媒体,甚至涉嫌将当事人的手机号外泄给记者,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对这段法律维权经历感到失望。

“我对当事人的经历感到抱歉,但是,我依然希望更多当事人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想对更多人说,相信法律,我们一起去争取做得更好。”

新法的落地,还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天水围的夜与雾》新法的落地,还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天水围的夜与雾》

除此之外,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从目前的法规来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人员仍以法院为主,公安、居委为辅,但法院客观上离当事人较远,人手也有限,难以第一时间给予保护。

近期,张玉霞律师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如何具体落地和规范适用的提案,“法院除了签发保护令,也还应告知当事人,遇到侵害时如何使用保护令,例如向法院、公安、居委反映情况等”。

如何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发挥到实处,是公众长期关心的问题。

2023年3月6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了“电子化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功能——当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的距离达到阈值(如200米),大数据系统就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将这一信息同步告知社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另一方面,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数据显示,八成女性知晓《反家庭暴力法》。在张玉霞律师看来,法律工作者仍需加大对于《妇保法》的宣传力度: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每次(《妇保法》)修订后的亮点,还是需要时间进行宣传,让公众进一步知晓的。像是恋爱分手后可申请保护令,很多公众是不清楚的。”

张玉霞还提到,新修订的《妇保法》中有很多亮点。比如,就业歧视是女性求职时会遇到的老大难问题,它这次就做出了较细的规定,例如招聘时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不得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等。

法律工作者仍需加大对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B站@罗翔法律工作者仍需加大对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B站@罗翔

目前遇到家暴、遇到骚扰,一个普通人可以怎么做?张玉霞律师也给出了如下建议:

作为当事人,首要是保护自己,让自己脱离危险,然后是求助和取证,例如向就近的派出所报警、居委、妇联、工作单位等部门求助。对于有实际伤害的,要公安部门调查事实、验伤、给双方做笔录,依法出具家暴告诫书;对于可能发生的伤害,恐吓、威胁等,需要保留微信、短信、居委调解记录等书面材料,待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而作为旁观者,面对正在发生的伤害行为,我们有权及时劝阻。发现家暴情况,可以报案或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配合调查,帮助受害人证明家暴事实。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被施暴方的牙齿,是执法者的执法依据。它虽非万能,但是用对用好,才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立法初心。”

[1] 全国首例!崇州法院发出“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I崇州法院
[1] 全国首例!崇州法院发出“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I崇州法院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作者 | 朱   恺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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