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家庭5万元/套购房补贴
三胎家庭10万元/套购房补贴
……
近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推出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
受到市民关注
日前,丽水经开区公布了稳进提质“33条”,其中第十九条“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内容如下:
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积极改善住房市场供需结构,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房贷利率降低20个基点,采取阶段性差异化交易税费补贴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根据《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实施办法》,在开发区购买一手普通商品住宅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其中,在开发区就业的各类特定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套购房补贴;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高管、中层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每套购房补贴;具备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一次性给予5万元/套购房补贴;二胎、三胎家庭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套购房补贴。
取消工程建设进度达到±0.00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申报的前置条件。
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能出尽出、早出快出,积极酝酿拆迁房票等政策,适时出台。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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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开区稳进提质“33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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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力度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政策》文件,2023年4月底前,对于通过企业自主等级认定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200元、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人才培训补助 。
对于新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资质的企业直接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对新取得高技能证书人数为30—50人、50—100人、100人以上的已备案的有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企业,分别再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
综合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情况,评选5家企业职业技能等级示范单位,给予每家单位10万元奖励。并结合技能人才补贴,技能大赛参赛补助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育培养技能人才。
7条:支持企业稳生产
按照《关于进一步扶持企业减负纾困的意见》(疫情防控指挥部便签〔2022〕3号)文件,对企业分档给予2022年4-6月电费、蒸汽费和天然气费补助。
对2022年7-9月主营业务(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收入增长10%、20%、30%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涉钢企业除外),分别给予电费0.05元、0.08元、0.10元每千瓦时的补助(视情况延续)。
15条:多措并举促消费
落实好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
落实好市政府促消费一揽子政策,出台开发区2022年一季度及2022年6月开发区汽车补贴方案,开展政府出台购车补贴叠加汽车企业促销优惠活动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按照《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零售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经开〔2022〕19号),从支持零售企业做强做优、引进培育电商市场主体、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推动制造业零售分离发展等四个方面15条意见支持开发区零售业发展,加快激发消费动能。
发放消费券,鼓励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普惠性消费。
2022年干部职工疗休养原则上在丽水市域范围内进行,将“丽水山居”钻级农家乐民宿和等级旅游民宿纳入全市职工工会疗休养采购目录,纳入采购目录的民宿客房消费指导价每间不超过340元。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前提下,组织职工到“丽水山居”钻级农家乐民宿和等级旅游民宿开展疗休养。
16条:支持批发业壮大发展
鼓励新办企业尽快上限。自2019年起在开发区新注册成立的批发企业,当年注册且当年达到上限纳统条件的,按当年商品销售额(不含税,下同)达到5000万元的时间给予奖励,分别给予1万元至5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年商品销售额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15亿元(含)以上的,可参照其地方综合贡献分别给予90%和95%予以奖励。
企业年商品销售额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可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18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
企业在开发区范围内租赁场地用于自用办公的,年商品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给予合同租金8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30条:持续推进企业清费减租减负
降低企业负担,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
按《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租用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31条:完善大搬快聚富民政策
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按照《经开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适度放宽房屋属联体房的大搬快聚搬迁对象政策享受限制。
优化政策体系,搬迁安置房不限定交易时间,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原有住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等;丰富安置方式,按照不同的安置方式实行差异化搬迁安置补助,公寓、货币、兜底三种安置方式可供选择,其中货币安置细分4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追加财政预算8900万元(不含宅基地复垦补助),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到南明山街道范围内购买一手普通商品房,除每人17万元的房票补助外,可叠加10万元/套的乡村振兴购房补贴。
同时,积极做好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充分利用开发区产业发展优势,拓宽创业就业渠道,确保搬迁农民“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32条: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开展新型农民技能培训,深化农旅融合、村旅融合,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民宿经济。利用工业园区人口集中优势,做好做大农房出租、开店经商等服务业。
加大农村资源盘活力度,鼓励资本下乡,创新租赁农房使用权抵押贷款金融产品,激活村庄经营活力,培育更多就业岗位。引导返乡农民、大学生通过承包土地、利用闲置房屋、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对发展处州白莲、油菜、中药材、枇杷等特色水果给予每亩补助400一1000元,对大学生返乡创业(农创客)给予每位补助3一5万元。
强化花园村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引导施工单位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
33条: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加快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建设,2023年9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开学,拟新开一年级6个班、二到六年级各2个班、七年级6个班、八年级2个班。即日起在开发区入户、购房的人员子女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于2023年9月转学至开发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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