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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王亭亭



一部分机构混淆金融活动边界,滋生了新的风险。


自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至今,监管部门连出重拳,机构合规成为了市场关注的重难点。

“整治过程中出现了风险的转移,下一步将继续明确职责与监管内容,填补监管空白。”6月16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财经国家周刊》和瞭望智库主办的“探寻互联网金融合规之路”研讨会上表示。

参与此次研讨的,有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相关部委和协会人士,以及拍拍贷、微拍贷、易宝支付等机构人士,分别就此前风险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经验以及新问题、新风险等展开了深入探讨。

 

存量风险缓释


自2016年4月国务院掀起全国范围的互金风险专项整治以来,17家部委分别出台了整治方案,聚焦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等重点领域。一年多以来,专项整治工作已初现成效。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协会去年以来通过探索风险监测、信息共享、信息披露、产品登记、标准建设等机制,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随着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风险正在逐步得到控制。

与会的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贷机构风险整治工作由各地银监局和金融办双牵头,由此创新出了行为监管和机构监管“双监管”模式,辅以备案制及资金存管制度,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严格的监管体制。

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副处长张超介绍,通过专项整治,目前互联网金融股权融资涉及的机构不多、风险可控。目前处在清理整顿阶段,正组织推动各地依法处置违法违规问题,有效出清风险机构和问题平台,降低互联网金融股权融资领域的风险。

在拍拍贷总裁胡宏辉看来,网贷限额和资金存管是网贷机构合规的重难点。拍拍贷成立十年来,一直具有金额小、期限短、笔数大的特点,目前已完成资金存管的系统对接工作。

微拍贷执行总裁时间介绍,微拍贷去年初就将贷款结构由13种降至4种,并全面停止了房屋抵押类贷款、医美类贷款等高风险业务,换以小微金融和车贷业务,目前车贷业务占比85%左右。

在易宝支付CEO唐彬看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规必须抓住重点,即严格执行备付金制度、保护用户隐私以及反洗钱这三点。目前,通过合规管理,易宝已在零售支付领域占据行业主导地位,成为了连接买卖双方的安全桥梁。

 

增量风险新藏


当前从业机构为应对专项整治,采取的诸多转型措施中,一部分存在混淆金融活动边界的嫌疑,滋生了新的风险。

其一,部分P2P平台转型“换汤不换药”,进一步提升监管难度。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P2P监管趋严,部分机构便转寻其他概念,冠名以科技公司或理财公司,或借其他通道放款来规避银监会对资金“大额集中”的禁令,使得监管部门难以研判究竟是哪个机构在从事实质性的金融活动、风险该由谁来承担等问题,给监管带来新的考验。

其二,风险多维度、多渠道转移。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金贷、校园贷等新形式也正逐步将风险从投资端转移到借款端,应尽快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机制,填补此类监管空白。

其三,资金存管尚无统一标准,存管银行技术配置参差不齐。

胡宏辉介绍,拍拍贷对接资金存管系统的过程相对漫长,因为银行业务系统的改造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且拍拍贷这样业务量较大的平台对银行系统要求较高,中小银行有可能无法满足其技术要求。因而,拍拍贷选择与招商银行这一大型股份制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协议。

时间建议,资金存管的核心职责,在于通过银行对借款人和投资人信息的核验,保证投资人资金安全。不仅是网贷机构,对存管银行也应提出相关要求,且不应实行属地化、区域化管理。否则,难以匹配当前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跨区域经营现状,可能因噎废食。

 

“加时赛”将探讨常态化监管


针对前述新问题,与会人士分别从各自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从机构角度,胡宏辉提议,应将从业机构的相关数据导入监管系统来提升监管效率。促进监管技术的进步,是整个业态良性发展的基础之一。

唐彬的意见更为具体,即支付机构的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不应“一刀切”,因为一部分机构的备付金并非沉淀资金而是在途资金,资金不做停留即直接付给商户,因而需根据资金属性来区别对待。

从行业自律角度,陆书春指出,互金协会将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配合监管部门需要,先行通过协会标准的实践探索,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探路。从监管角度看,首先是立法先行,避免因立法缺失而造成监管缺乏抓手。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中心秘书长张晓艳表示,立法先行能防患于未然,平衡互联网的效率优势和金融活动的稳定性要求,同时关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穆怀朋认为,互金创新层出不穷,易出现“法应授权未授权,法应禁止未禁止”的监管空白,应允许各监管部门在初期以较低层级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来先行先试,再进一步通过实践来上升至法律层面。

其次,应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必须把好备案制这一关,严格按照“整改合格一家、备案一家”的要求推进工作,防止网贷机构回到野蛮生长的状态。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也认为,备案制实质是一种负面清单和底线思维,应该长期执行。

再者,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例如,互金协会在前期工作中发现,数据和标准是支撑“穿透式”监管的基础。因而陆书春表示,协会将加强行业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立行业综合大数据平台,制定标准和规则等为未来常态化监管提供支撑。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建议,对互联网金融业态应在“堵偏门”的同时“开正门”,除去对从业机构监管从严,还应适时让正规金融机构入场,发挥“良币驱逐劣币”的作用。

董希淼还建议,中央应高度重视监管机构的常态化设置,在整治工作的“加时赛”期间充分研究互金风险整治办的人员去留、牵头主体等问题,充分协调和整合“一行三会”的各项资源并形成可持续的监管力量,强化整治工作的长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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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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