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非凶猛 超比例抛售愈演愈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10:15 万国测评

  紫江企业股东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秘而不宣减持解禁限售股的行为,已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每达到1%必须公告的要求相去甚远。

  紫江企业今天刊登公告说,2月26日、3月1日和2日,珅氏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原限售股约7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珅氏达投资原持有公司16.76%的股份,现在抛空的是其于2006年8月1日起可上市流通的全部股份。截至3月2日收盘,珅氏达投资尚持有公司11.76%股份。统计发现,珅氏达投资创下了用最短时间减持限售股最多的纪录。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章信息披露第三十九条规定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然而,紫江企业前面并无珅氏达投资减持的公告。也就是说,珅氏达投资是在抛售了5%股份时才进行的第一次公告。

  其实,在紫江企业之前,已经有金山股份人福科技山东海龙等公司的解禁限售股减持公告,也是在减持比例远远超过1%时才发布的。丹东东辰经贸总公司减持金山股份首次公告发出时,其减持的比例占公司股改后股份总额的3.9%;武汉市仁军投资咨询减持人福科技首次公告发布时,其减持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32%;潍坊康源投资和上海东银投资减持山东海龙首次公告发布时,其减持的比例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和2.31%……

  如果这些解禁限售股份的减持情况要及时公告,它们必须在最后减持日前抛售的股份,最多只达到相关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对照金山股份、人福科技、山东海龙等公司股本情况和

股票二级市场的走势,不排除这些解禁限售股中超过0.99%部分是在公告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抛售的可能,因为这些股份占其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分别只有54.4%、65.97%和57.09%。但珅氏达投资要这样进行减持,在理论上几乎不可能。

  紫江企业总股本为14.3674亿股,珅氏达投资2月26日、3月1日最多减持的0.99%股份对应股数为1422万股。如果珅氏达投资果真这样减持的话,那它3月2日减持的股份数量就应该是5762万股。紫江企业二级市场走势表明,其3月2日的总成交量只约7184万股,股价当日跌幅为2.24%。要在如此有限的空间内,珅氏达投资很难抛售占全日成交总量达82.27%的5762万股。由于紫江企业3月1日成交量高达21173万股,珅氏达投资减持的主要股份应该是在这天进行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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