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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管理层将放行基金做融资融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21:15 新浪财经

  据传,最初《证券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绝对禁止信用交易。在证券投资市场日趋完善、各种避险机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在对信用交易的风险性和投机性进行了辩证思考后,监管层认识到开办信用交易对投资者、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乃至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的好处。于是,2003年10月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已无禁止信用交易的规定。

  尽管如此,来自基金合同的约束力仍然存在。几乎所有的证券投资基金都在基金合
同中列明基金资产不得用于融资融券。虽然基金法没有明文禁止信用交易,但基金对信用交易的处理还是延用了当初《暂行办法》的规定。

  基金合同的限制还不是基金参与融资融券的最主要障碍。每当出现新的投资品种或新的交易方式后,监管层将会就此下文。在监管层的文件尚未明示前,基金不可以做这样的投资。因此即使能实现基金合同的修改,如果没有监管层放行,基金也不得参与融券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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