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从2002年中国入世的第一年开始,外资金融机构参股国内商业银行的速度加快了,参股目的、参股形态、参股方式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上可见,国外金融机构与国内商业银行的资本合作已涉及除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区性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三类。
外资参股比重已从原来的不到5%提高到最高限24.9%(西安市商业银行),且出现了绝对控股国内商业银行的现象(深发展)。
外资对国内金融机构的管理也从原来的不派驻董事会到派驻董事会代表(从1999年上海银行开始),到同时派驻总经理(西安市商业银行),到董事会、总经理班子各出一半代表(招行、中信),到全盘接管董事会、经营班子(深发展被收购)。
自1996年到2002年9月底,外资金融机构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的资本合作可分为直接的参股合作与就某项产品开展的资本合作两类。其中直接的参股合作6起,涉及光大银行(1996年)、上海银行(1999年、2001年)、南京商业银行(2001年)、西安市商业银行(2002年)、深圳发展银行(2002年)5家。
据称,浦发行正就出售其8%-10%的股权、交行就出售其15%的股权正分别与花旗银行谈判,浙江省8家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商业银行也正与外资金融机构洽谈参股事宜,预计年底或明年初会有结果。
就产品开展的资本合作2起,全部发生在2002年,即4月份台湾中信与招行在上海合作建立信用卡中心,9月份,中信嘉华银行与中信实业银行在深圳合作建立信用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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