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券商合资渐入佳境。尽管国内券商与研究机构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了关於合资的研究与尝试,但当中国证监会於6月3日分别以主席第八号、九号令的形式发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时,仍然令业内人士普遍感到吃惊,因为这一新政策比较预想之中明显来得快。从公布的两个合资规则中具体分析可知,《规则》对券商的保护大於对基金业的保护。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华安、鹏华、国泰君安、申银万国等14家基金或券商与外资签订了中外合资基金方面的技术合作协议,它们将有
望成为首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这也表明,由於外资参股基金比参股券商条件更宽松(理论上外资参股基金存在控股的可能),因此它们对参股基金更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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