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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20日 10:23 华声报
华声报讯:随着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成立,中国个人信用制度已正式“登台亮相”,首先走进了180万上海人的生活中。据悉,该公司联合征信的模式是:采集上海68万银行消费信贷用户和118万张可透支信用卡用户的个人贷款和透支信息,以判明其信用状况,为银行提供向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未来上海资信公司将把规模扩大到500万-600万个公用事业部门用户,和社保局1300万个用户,信用记录将扩至更多的领域。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目前上海资信公司得到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从各家商业银行采集的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和信用卡透支情况记录,以及个人在银行发生的不良信用特别记录;从法院采集的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个人的民事和刑事诉讼记录;从公安机关采集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和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处罚记录。个人的存款情况不进入这一系统。目前上海资信公司从各家商业银行获得相关信息将采取有偿的形式,资信公司采集每一人次的信息样本付给商业银行0.20元费用,各家银行从资信公司取得的每一人次信用报告则需支付10元费用。 其实,在上海资信之前,已有像大公、中诚信、华安等一批资信公司从事资信调查、评级活动,但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仅靠这些征信公司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能覆盖全社会的信用记录和严格的信用监督法律法规。政府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强信用立法,健全个人信用的法律环境。从上海资信的征信模式看,尚存在以下法律缺陷:一、有关部门不提供信用线索或信息失真怎么办。二、资信公司向银行提供的信息不实如何赔偿。因为银行查询是付费的,付了钱但办不好“事”当然有权“索赔”。三、公民个人隐私怎样保护。 为使个人信用制度一路走好,应从四方面入手:第一,尽快完善消费金融的法律体系。第二,充分运用现行法律法规加强消费金融法制化水平。第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第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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