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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17日 09:05 国际金融报
最近笔者在辖区4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检查中发现:4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量并没随着贷款量增加而增加,而呈徘徊不前或下降趋势。 据调查,形成房地产抵押贷款“趋冷”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手续繁。按《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担保法》规定:一切需要取得银行贷款的对象,都必须提供抵押。而办理房地产抵押又必须经土管、房管、评估机构及公证处等机关,手续繁琐。 二是收费高。办理贷款抵押的管理部门因实行自收自支,在办理抵押手续时,收取费用标准从高掌握。如办理房地产抵押评估登记时,按抵押值的2%至5%收取评估费,并还要另收他项权证工本费400至600元,贷款户办理一笔房地产抵押贷款要付评估登记费2000元以上。 三是变现难。由于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没有实地进行评估论证,评估值随意性很大。同时由于欠发达地区没有建立正规的拍卖机构,造成房地产难以变现,从而导致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停滞不前。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房地产评估手续繁杂,收费高,也放弃抵押贷款念头。 为此笔者呼吁,执法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要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收费项目要予以取缔。 程斌 洪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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