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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住宅、信息三大领域消费障碍分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5月12日 13:30 国研网

  世纪之交,随着汽车进入家庭、住宅商品化、电子信息产品日益普及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我国汽车、住宅和信息消费将逐步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潜力。汽车和住宅产业普遍被认为是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较强经济渗透力和带动效应的产业,信息产业更是新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领头产业。此三大产业的发展及相互渗透,对于我国加快传统产业改造,迎接数字化信息时代的挑战,促进经济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无疑具有巨大作用,并由此形成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但对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汽车、住宅、信息消费仍存在诸多障碍。

  一、汽车消费障碍分析

  我国在进入轿车走进家庭阶段以后,轿车消费政策并没有相应作出实质性调整。传统的以限制"公用轿车"消费为主的消费政策维持了极高的轿车市场价格(高出国际市场价格一倍以上)和维护、使用费用,成为当前制约居民轿车消费的主要障碍。

  在购买阶段,消费者除了要承担17%的增值税和3%-8%的消费税外,还要承担很多的价外收费,包括购置附加费(为车价的10%)、验车费、车辆牌照费等。在一些城市,还包括入户费、城市增容费等。据统计,各种收费达200余种,占轿车实际零售价的20%-50%。

  在拥有阶段,消费者承担的法定税费包括车船使用税、汽油消费税、车辆管理费、年检费等两税七费,约为每年3000元。此外,一些地方还对汽车使用征收各种费用,如广东省有据可查的收费项目就有28项之多。繁多的使用环节税费加上汽油、保险等其他费用,使得中国汽车消费者的汽车使用费用很高。

  虽然说相关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落后也对汽车消费构成制约,但相对来说,汽车购买价格过高和使用费用昂贵的制约作用要强得多。有研究认为,如果保持目前各种对汽车消费的限制性措施,在未来5年-10年,实际需求可能连需求潜力的一半都难以达到。

  二、住宅消费障碍分析

  随着住宅福利分配制度实行货币化改革,住宅消费的主要制度性制约障碍将逐步得到消除,目前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商品住宅价格过高和住宅市场发育滞后。

  目前商品住宅价格远远超过了居民现实购买能力。有的研究表明,1985年以来我国商品房价格以年均20%的平均增速递增,大城市的商品房价格的年均涨幅更是达到30%以上,不仅大大超过同期经济增长率和通胀率,也远远超过居民家庭收入的增长水平。世界银行对多国住房市场考察的结果认为:住房价格与家庭年收入之比例在6倍以下时,居民购房才能形成有效需求。我国一套5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商品房价格,相当于高收入家庭年收入的13.6倍,中等收入家庭的21.8倍,低收入家庭的42.8倍。而同样的商品房价格与家庭年收入之比,美国为2.8倍,英国为3.8倍,澳大利亚为4倍,瑞典为1.8倍,加拿大为4.8倍,巴西为5.6倍。

  商品住宅价格居高不下,一方面与住房福利分配制度下集团购买的支撑有关,另一方面是商品住宅价格中包含了大量不合理的构成因素。若干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商品住宅成本构成中,建筑安装费只占40%,各种配套费占20%,税费占20%,地价占20%。此外,由于20世纪90年代一度经济"过热"和集团购买力的支持,我国房地产商的预期利润也大大高于其他国家。不过,在经济"过热"冷却之后,随着房改步伐加快,"最后晚餐"性集团购买高潮过后,商品房高价的主要支持因素将来自其成本构成中的不合理部分。

  三、信息消费障碍分析

  从信息设备制造角度看,由于基本形成了竞争性市场,价格门槛相对较低,近年来一直成为增长较快的新兴消费领域。但从信息服务和信息基础产业方面看,由于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然垄断因素和体制性障碍,其消费潜力的发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信息基础服务领域的垄断性,对网络和信息服务的消费明显构成制约。

  不少专家指出,中国网络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于电信部门的行政性垄断造成经营和消费成本过高。一些研究表明,随着光纤通信技术、无线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信息传输成本,特别是传输成本的距离因素已基本消失。决定传输成本的关键已经不是距离,而是网络的利用率。在合理利用率的前提下,传输的单位成本已随容量的扩大趋近于零。尽管如此,我国电信企业凭借独占的垄断特权,基本保持了几十年前的资费结构和标准,限制了信息消费规模的扩大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互联网市场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尽管近年来上网用户增长速度较快,但普及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1998年7月发布的统计报告,互联网用户主要是文化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年,其中21-35岁年龄段用户占79.2%,中专以上学历用户占83.6%。有研究认为,网络用户中很多是工作条件的必然,其中大部分可能不是社会经济活动,而是文化活动,社会信息化的基础还相当薄弱。但任何新兴消费热点的形成都有一个过程,随着相关障碍的消除,网络信息消费极有可能释放出巨大的潜力。1998年3月,信息产业部宣布大幅降低互联网络服务费用的举措无疑有效地刺激了我国互联网络的发展。不少专家预测,少则2-3年,多则5-6年,中国网络事业必定会有大的飞跃。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三大新兴消费领域蕴藏巨大的市场潜力,但明显受到居民支付能力的制约。增加居民购买力,最容易想到的是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但在当前经济增长放慢的情况下显然是困难的。事实上,三大消费领域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某种共同的特征,即这部分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都曾长期由政府近似无偿提供的。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加快,这种传统的"公共"性质的供给和消费方式必然要逐步向民间个人转化。从供给方面看,凡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要逐步交由市场来提供,政府由原来的直接提供者向市场监管方面转变,并且为消除过时的行政性垄断,促进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条件。从需求方面看,为了适应"公共消费"向个人消费的转变,必须对原来针对"公共消费"的政策进行大幅度调整,实现由"抑制消费"政策向鼓励消费的转变。这些方面的努力应成为当前乃至今后若干时间内培育新消费热点的主要方面。中国体改研究会,马克文,石彬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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