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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管理体制左右投资成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4月26日 11:30 中国经济时报

  国内一家知名的大型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3000万美元建炼油厂,误入当地一华人律师的骗局,损失惨重。类似这 样的事情并非个例,并一度由此引发了“海外投资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

  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经营研究部主任邢厚媛对记者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其实在国内也有发生,问 题的要害并不在于在哪儿投资,而在于有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往往简单地移植国内的管理办法, 这显然不行。

  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满足海外投资发展的需要

  如果说战略规划从根本上决定了海外投资的大方向,管理体制则在更广泛的操作层面上左右着海外投资的兴衰成败。

  我国现行的海外投资管理体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海外投资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逐步形成的,已经 远远不能满足目前海外投资和企业跨国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多年来海外投资经济效益较低、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正是管 理体制落后的直接反映。尽快建立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并能适应我国海外投资发展需要的宏观管理体制和跨国经营企业的经营管 理机制,因而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作为 “推进海外投资,培养我国跨国公司”研究项目中海外投资管理问题的课题主持人,邢厚媛与来自外经贸部、 中国社科院、中信集团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组成课题组,经过历时一年的调查研究,完成了一份题为《我国海外投资管理问题研 究》的长篇研究报告。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国际经济大环境,报告认为,海外投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管理问题, 而且涉及不同经济体制、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相互协调。据此,报告提出,对我国海外投资企业的管理,可以 借鉴世界各国政府管理海外投资的经验和国际跨国公司的做法,分三个层次实施:第一,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以立法和经济杠杆 为手段,进行宏观管理;第二,作为海外投资主体的国内母公司,根据我国政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 需要,制定国际化经营战略,选择海外投资的市场和机会,并对其海外企业实行全面的战略目标管理;第三,作为子公司的海 外投资企业,主要职能或职责则是忠实地执行公司总部的战略规划,实现母公司跨国经营的利润目标。

  邢厚媛说,以上三个层次的管理,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不可替代,也不可偏废。只有正确处理好国家(政府)、 国内母公司和海外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有效地管理好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

  政府管理应突出引导作用适当放松管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市场经济不够发达,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发展经济、推进市场经济建设 过程中负有无可推卸的历史责任。许多专家学者都表示,对于海外投资这样一个崭新的经济领域,政府的支持、帮助、推动显 得尤其急需和重要。

  邢厚媛和她的同事们在课题报告中明确建议:从满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速发展我国海外投资事业的需要 出发,我国海外投资的政府管理职能及作用方式应该是投资促进、投资保护和必要的投资管制。为此,要把建立海外投资的政 治风险担保制度、制定国有资产的增值率等,列为优先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接受记者采访时,邢厚媛特别谈到了政治风险保障的问题。她说,这原本是全球通行的做法(特别是在国有资产方面 ),惟独我国没有;而有些国家不只向国有企业,也向民营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由于缺少这方面的保障制度,曾有不少中国企 业在诸如“两伊战争”之类的战乱或东道国的政局动荡中利益受损。

  除了提供投资保护,更多的专家学者建议政府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的海外投资。上海社科院世经所跨 国公司研究室主任谢康说,中国对外投资政策应确立目标导向、产业导向和地区导向,按照政策工具多样化、政策水平弹性化 、政策服务多渠道化的原则,确定海外投资的政策管理体制及管理重点。武汉大学的谭力文教授说,政府不仅要将海外投资活 动列入国家经济发展计划,进行长期的准备和安排,还应为海外投资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他并进一步提出,由于资源性投资 是我国海外投资的重点,而资源性投资活动的最大特点是收益滞后、生产周期长、风险大,因此国家可以给予从事这类投资的 企业以适度的信贷、税收优惠,同时与东道国建立良好的政治经济关系,为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邢厚媛也希望国家 多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方面的指导,比如帮助企业把握国际市场的产业走向等。

  在谈及政府的监控作用时,“海外投资管理问题研究”课题报告使用了“必要的投资管制”的说法。邢厚媛解释说, 政府及其派驻国外的有关机构加强对海外投资企业的宏观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是一定要做到政企分开,强调政府对 企业的服务职能,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将政府管理通过立法、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来实现。

  对于我国政府迄今仍实行的海外投资审批制度,许多专家学者持有异议。邢厚媛认为,审批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实际 上,IMF测算的中国资本流出量远大于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海外投资额)。她还建议政府营造有利于企业自由成长的政 策环境,允许企业自主探索合适的海外投资模式和发展道路。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法律体系和监管措施的加强,我国政府对海外投资控制偏严的方法应逐渐有所变化。”谭力 文教授的话代表了专家学者们较为普遍的观点。

  跨国经营的管理机制要以效率机制为核心

  不同的企业,其产业领域、投资地域、公司结构等都可能有很大不同。因此,关于海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机制,专家们 没有给出统一答案。不过,和对企业战略的看法一样,他们也一致认为国际跨国公司应被当作中国企业的样板。同时,外经贸 部邢厚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泊溪等还主张国有企业多向民营企业学习。

  “海外投资管理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报告中说,国内企业在对其海外企业实施包括人事、财务、经营决策、分配制度 等在内的全面管理时,可以按照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国际商务须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借鉴西方跨国公司母公司对海外子 公司的管理模式。他们并指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管理机制应以效率机制为核心。这个机制的关键在于,跨国经营企业总部 应该成为整个公司跨国经营业务的基础和运作核心,要强调公司总部作为跨国经营融资中心、投资决策中心、成本控制中心、 价格转移中心、风险控制中心和合理避税中心的功能。

  与此相适应,课题组认为,海外企业要在母公司的指导下,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同时,根 据东道国的市场环境,遵照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习惯做法,实行属地化管理,办成当地化的国际企业。 记者 车海刚 柏 晶伟 陈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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