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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4月25日 10:24 中国经营报
--胡刚、胡志标“二胡相争” 4月11日本报披露“爱多商标使用权纠纷”一案在广东中山开庭的消息,在珠江三角地区引起震动。4月7日该案 进入法律程序后,当事双方广东蓝火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山爱多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相继对有关媒体表示:爱多商标使用权理所当 然地应该属于自己一方。在中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同时,又一个问题被提了出来:爱多商标所有权到底属谁? “四堂会审”:爱多商标归属何处? “爱多”品牌曾经激情四射,随即陷入种种纠纷。该商标最初所有者广东爱多电器公司在去年4月陷入困境之后,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和济南铁路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铁院)分别查封了“爱多”中、英文商标。 但自今年2月起,市场上同时出现了两家不同公司生产的“爱多”影碟机,令消费者一时无所适从。这两家公司分别为中山爱 多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爱多)和广东蓝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火科技),双方声称目前各自分别拥有 “爱多”中、英文商标,并均对对方使用“爱多中文商标表示异议。 因“爱多”商标所有权案涉及广东、山东两地多家企业,故在深圳中院和济南铁院介入之外,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也同时介入,“四堂会审”,颇见声势。据知情人士透露, “四院”已达成原则共识:“爱多”中、英文商标必须依法合二为一,才能办理过户手续。4月11日深圳传出消息,深圳中 院已通知中山爱多以1000万元的代价购买“爱多”英文商标“IDALL”所有权,此消息随即被蓝火科技部分证实,该 公司发给本报的通讯称:“爱多英文商标于昨日(4月11日)被中山市民众镇政府买走,标价人民币1000万元,首期付 200万元,以后每月支付100万元直至付清,在买卖期间,英文商标仍然被山东省铁路法院查封,但可以过户,在付款期 间如果购买方发生不付款行为,则买卖合同作废,前款不退。” 因有关各方态度谨慎,不能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文书,到底是民众镇政府还是中山爱多购买了“IDALL”所有权目 前还不能确定,但中山爱多将“爱多”中英文商标收归旗下的可能性已经大为增加,因为该公司已在去年7月以750万元价 格购买了“爱多”中文商标所有权。 “二胡相争”:谁拥有合法使用权? “即使中山爱多买下了中英文商标所有权,一样不会影响广东蓝火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火广告)对于爱多商标 的合法使用权”,4月13日蓝火科技以及蓝火广告的法人胡刚说,“蓝火广告起诉中山爱多非法使用爱多商标一案目前正在 中山法院审理之中,蓝火广告有必胜的信心。” 胡刚指出,蓝火广告之商标使用权已经由国家商标局和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目前同此案有关的五家法院山东 高院、济南铁院、广东高院、深圳中院、中山中院均未对该授权合同的有效性提出非议,按照商标法有关规定,无论爱多中 英文的商标所有者是谁,均不会影响蓝火广告的使用权。蓝火广告可以合法使用至2007年4月13日,在此期间任何其他 单位和个人使用该商标均为违法行为。胡刚另指出,胡志标口口声声宣称已经与爱多无关,还要如此热心的介入爱多商标案, 其用心不言自明。他还表示将提请法院对胡志标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展开调查。 对于胡刚的意见,胡志标坚持认为1999年在爱多商标被查封期间的授权协议非法(详见本报4月11日10版报 道),因而蓝火广告所坚持的“独家使用权”无效。“爱多是与我无关了,但是我不愿意看着它彻底倒掉,所以尽自己的能力 扶一把,这有什么不可以?” 据悉,中山法院将在近期内对爱多商标使用权归属问题作出判决。4月13日有消息称,山东高院和广东高院有关人 员共赴北京,与国家工商局有关部门协调爱多商标过户问题,截止到记者发稿前,还没有最后结果。本报将对此做后续报道。 记者庞义成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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