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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爱多”商标引发“两胡”大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4月24日 13:55 信息时报赢周刊

  自爱多危机爆发后一直深居简出,出言谨慎的胡志标再次成为新闻焦点。4月4日,北京一家报社发表《胡志标何时 东山再起》一文。《胡》文透露的核心信息是,广东蓝火科技有限公司在无效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爱多”商标,构成对中山爱 多电子有限公司侵权。而这个“爱多”并不是人们所熟悉的广东爱多电器,它是一家成立不久的新公司,公司通过购买广东爱 多电器公司被查封的商标而取得所有权。去年的4月7日,由于广东爱多的另一位股东陈天南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导致爱多危 机曝光,引发一轮全国范围内的新闻大战;时间刚好一年,由于胡志标的公开亮相,传媒再次将焦点对准了广东爱多与胡志标 。

  胡刚另有说法

  胡刚是广东蓝色火焰广告公司总裁,爱多品牌曾经一度辉煌,与胡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蓝火广告从爱多也受益匪 浅。但这一场风花雪月的往事,由于爱多危机的爆发,已不堪回首。据称,爱多电器欠蓝色火焰的广告费近两千万。蓝火广告 几年的利润因而大幅缩水。不过,这一切并未恶化蓝火广告与爱多和胡志标的关系,因为一方面伴随着爱多品牌的成长,蓝火 广告也由一个普通的广告公司成为业内知名企业。另一方面,作为债权人,蓝火广告在爱多面临破产危机时也必须与爱多进行 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去年11月18日,胡刚退出蓝火广告公司日常事务,只担任董事长一职,另组蓝火科技公司,接受爱多的委托,负 责爱多绝大部分产品的使用权,有效期至2007年。新闻发布会之时,胡志标以新公司的顾问名义在座。当时的胡志标神情 淡然,不苟言笑,令人们陡生不祥之感:蓝火科技与胡志标的合作可能无疾而终。

  果然,在胡刚率众经销商投入资金,在重新启动市场和开拓新产品刚有起色的时候,爱多危机和内幕的新闻发源地《 羊城晚报》(当初爱多危机的爆发也是由于爱多的另一股东陈天南在晚报刊登声明,将爱多危机公开化)2月初出现一则中山 爱多电子有限公司的声明,称爱多影碟机的商标使用权已被法院查封,因而转让无效,受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这一商标。处于 矛盾焦点的蓝火科技当时为使刚刚开始的工作不致付之东流,选择了以沉默应对。但这次胡志标的公开亮相,以使得胡刚没有 办法再回避了。

  据蓝火科技方面称,《胡》一文中至少有四处明显失实。一是该文将广东蓝火科技有限公司诉广东中山电子工业有限 公司侵犯“爱多”商标使用权的主客关系颠倒,真实的情况是,在这起诉讼案中,蓝火科技是原告。这一说法记者已通过中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得到确认;二是文中广东爱多电器公司将“爱多”商标使用权授权给蓝火广告的时间是1999年8月 ,而广东中山爱多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注册的时间为1999年7月。胡刚关于此事的版本是,商标授权的时间是1999年6 月。第三是文中所称的“商标转让”的说法并不属实,实际上当初蓝火广告与胡志标所签的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四是文中 称当时的被授权方是蓝火广告,而不是蓝火科技,因而蓝火科技使用“爱多”商标属于非法。蓝火科技方面表示,胡志标曾对 蓝火科技进行过补充授权,公司有授权书为证。即使没有这个补充授权,蓝火科技作为蓝火广告董事长胡刚个人的公司,也完 全可以产品销售代理的身份出现,真正的商标使用者仍是蓝火广告,只是蓝火广告作为一家广告公司,不方便涉足产品的销售 领域而已。

  本案的焦点在于:一是中山爱多电子有限公司是否合法拥有“爱多”中文商标的所有权。据中山爱多的说法,该公司 已于1999年7月16日以750万元买下被查封的“爱多”中文商标,因而具有合法所有权。蓝火科技方面对此的解释是 ,中山爱多买下的只是“爱多”中文商标,英文商标已被山东铁路中院查封。同时,由于尚未通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过户, 中山爱多并未合法取得所有权。即使是合法取得了所有权,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称意见)第1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

  二是广东蓝火科技公司的“爱多”商标使用权是否合法?法院在查封“爱多”商标时规定,查封期间,被告(即广东 爱多电器有限公司)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转让、变更、转他人使用。但蓝火科技方面认为,广东爱多电器与蓝火广告之间签 订的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独家许可,与规定的三种“不得”并不冲突。同时,这个许可已获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并 公告。胡刚转述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意见说,法院规定没有注明“禁止许可”,商标局就照办过户和备案。

  同样是根据《意见》第18条规定,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 被许可人使用,自己也放弃商标使用权的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作为商标权利人以自 己的名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如按这份国家工商局1999年12月29日颁布的《意见》,蓝火科技方面与广东爱多 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属于第18条规定的范畴,其有效性应有根据。

  胡刚对自己的处境打了一个比方:一个房东将房子租给了客人,而客人花钱装修后一家老少都住进来了,房东却将房 子又卖给了第三者,而现在第三者即使过户了产权,也要等到房东与客人的租约期满后才能入住。

  这个公司不简单

  蓝火方面说,在这个官司中,根本不存在我们与胡志标打官司的问题,被告方是中山爱多电子有限公司,胡志标为什 么要主动站出来为这家公司说话呢?

  中山爱多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5日,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胡志标的司机苏灿明,总经理是原广东爱多 电器总裁办主任朱开云。其他人员也基本是与胡志标关系相当密切的人。朱开云表示,这家公司虽然也叫爱多,但与广东爱多 电器公司和胡志标没有任何关系,胡志标只是公司的顾问。果真如此的话,在广东爱多电器尚未破产的情况下,注册这样一个 公司是否存在对广东爱多电器的侵权?侵权行为何以顺利发生呢?

  成立不久的中山爱多电子有限公司不仅使用了“爱多”的中文商标,而且在平面广告和包装上也使用了成龙的头像和 “我们一直在努力”的广告语,甚至早期包装上的公司地址与办公电话,也打的是广东爱多电器公司的。这同样构成对广东爱 多电器公司的侵权。但是,胡志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与中山益隆村作为股东在中山爱多电子有限公司注册时有授权,而 另一股东陈天南于1999年6月4日之前已退出广东爱多电器。不过,对一个与自己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企业如此慷慨不 知出于何种考虑?

  广东爱多电器公司属下的“爱多”商标曾被评估为4亿多元,虽然现在已大为缩水,并且只是中文商标,但仍有不少 人置疑这样的价格是否太低,是否是左手卖给右手。而胡志标的看法是,中山爱多电子购买的只是中文商标的第九类的使用权 ,它只是爱多注册的20多类商标中的一类,750万的价格已不算太低。

  经销商人心转向

  爱多的经销商与爱多电器和胡志标可以说是欢喜冤家。一方面,所有的经销商都是靠着“爱多”这个品牌发展起来的 ,但到了今天,爱多危机又让相当多数的经销商将利润回吐了出来。

  “总的感觉是扯平了。”爱多电器浙江的总代理李华身心疲惫地说。

  这个扯平不仅指的是经济上,更是在感情上。这些与爱多同富贵的经销商对胡志标一向是持有感激和崇敬心情的,正 是由于这样一种感情,在爱多遇到危机时,这些经销商为了挽救爱多,仍在响应胡志标的要求,向公司打款。他们对于胡志标 ,也算忠心耿耿了。但这一次,他们开始对胡志标失望了。

  被爱多电器欠款1800多万元的爱多山东总代理徐庆昌坦率地说,我对胡志标已经没什么感情了。应该说,他对不 起所有的代理商。徐庆昌在蓝火科技介入后积极参与,个人投资了几百万进行产品维修和售后服务,如果蓝火科技败诉,这些 钱都将打水漂。

  与徐庆昌较为激愤的情绪相比,浙江总代理李华在经过爱多危机至今这么长的时间折磨后,心态已平淡。他是从爱多 出来的老臣子,对胡志标很有感情。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开始态度谨慎,不愿对胡志标置评。但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我 们对胡志标是一忍再忍,实在忍不下去了。

  李华说,与蓝火科技合作是个机会,大家应该众人拾柴,这样水才能烧开,现在有人自己点着火,又在上面泼水,我 们在感情上受不了。

  1999年12月,李华和另外一位同是爱多老臣子的经销商在发现胡志标在授权蓝火广告以后,自己也在私下生产 “爱多”品牌的VCD时,曾专程前往中山,试图说服胡志标放弃有损蓝火科技和众经销商利益,同时又有损胡志标形象的行 为,两人甚至说,创业初期你让我们卖假小霸王我们都干了,但现在你不能自己做自己的假。但胡志标拒不接受两人的劝告。

  这一切就像梦一样,李华以这句意味深长的话作为结束。随着“爱多”商标侵权案的爆发,广东爱多90%以上的大 经销商在感情取向上已被胡志标推向了胡刚阵营。

  爱多资金流向成“黑洞”

  在蓝火科技和中山爱多官司尘埃未定之际,另一边,在中山中院经济庭,广东爱多电器公司的破产案也在紧锣密鼓进 行着。据中山中院经济庭透露,该案正处于审计阶段。尽管目前法院尚未有定论,但有关爱多巨额资金去向不明的说法却一直 甚嚣尘上。

  对胡志标不利的说法有几种,一是被法院诉保全的1个多亿原材料,已大部分被转移,剩下的只有几百万;中山爱多 用于购买“爱多”商标的费用高达750万,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实际上,早在爱多危机爆发前,关于爱多公司的资金流向问题已成为一个敏感的问题。爱多的一位前高层人士向记者 算了一笔账,爱多1997年卖了145万台VCD,按每台利润200元计,爱多赚了3个亿;到了1998年,爱多卖了 100万台,按每台利润100元计,回笼资金也应有1.5亿。两年加起来,爱多销售收入超过4.5个亿,而所谓的中央 台巨额广告费,爱多根本就没有十足支付过。如此算来,爱多在资金方面确实不应存在太大问题。当时记者采访了几位爱多高 层人士,他们对于这一现象也百思不得其解。他们一致认为,爱多电器与其他失败的企业不一样,它既不是输在市场上,也不 是输在产品上,而是输在资金上。资金上的“黑洞”将是解答爱多破产原因的重要答案。

  另外,1998年第四季度,爱多产品旺季断货,爱多以备货的名义,要求各地经销商打款,当时爱多集中了800 0万元左右的资金,但这8000万元进入爱多后,除了部分支付了货款外,其余的都遭遇了百慕大。最后钱、货都没有,许 多经销商就是在这一次被套牢的。较之VCD的经销商来说,爱多电视机等项目的经销商更是哑巴吃黄连,他们在为取得爱多 电视经销权而打款后,没有得到任何货物。

  爱多公司的财务由胡志标的太太林莹一手负责,即使是副总一级的人也讳莫如深,到了后期,胡志标也甚少露面,大 家与爱多已是咫尺天涯,对公司的财务情况更是一无所知。

  眼下爱多破产案已进入审计程序,一些经销商表示,资金流向问题将是审计的重点。如果真的是经营失败,我们认了 ;如果是有什么问题,我们决不罢休。

  而胡志标对此的回应是,公司前期一直在亏损,后期的资金基本上都用在还债上了。

  胡志标金蝉脱壳?

  如果爱多公司被宣布破产,受损失最大的无疑是那些债主。而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 胡志标在公司破产后完全还可以东山再起,这是他幸运于债权人的地方--尽管他也将品尝痛失江山的苦涩。

  由胡志标的司机担纲的中山爱多的出现,不知是否应该看作是胡志标的一种有意的安排呢?如果果真如此的话,这个 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在胡志标与中山爱多之间是否存在资产纽带呢?

  这样的先例不是没有。广东曾有一家知名企业,在企业出现危机后,老板基本放弃原企业的运作,转而以另外一个公 司的名义经营相近产品,这种做法曾被债权人和法律界人士所置疑。

  但这毕竟是一种猜测,胡志标理直气壮地对此反驳道,当初蓝火广告做我们业务时,有人说我在蓝火广告有股份;胡 刚做蓝火科技时又有人说我在蓝火科技有股份;现在有人这么说,实在是太正常的事。

  无论是猜测还是力辩,都是苍白无力的。最终的答案将在广东爱多电器破产前揭晓,在蓝火科技与胡志标之间,终究 有一个会被淘汰出局,因为大家都对农夫与蛇的故事了然于心。记者熊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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