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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坛:非国有经济发展呼唤法制保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4月21日 11:11 中国经济时报

  通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非国有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国有经 济进行战略调整的情况下,非国有经济在就业、拉动经济增长、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示出来。

  党的十五大报告和新《宪法》为非国有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和法律地位。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一些具体的政策 规定及一些地方的具体操作上,在一些部门和行业准入方面,在参与国有经济重组以及融资等等方面,非国有经济尚未真正取 得和其它经济成分平等的待遇。如何将《宪法》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系统地细化延伸,在相关的配套政策中予以体现,在法律制 度上切实保障非国有经济的合法权益,就成了摆在理论界和决策层面前的迫切问题。为此,本月初,中国经济时报、成都恩威 集团联合举办了“非国有经济发展与法制保障高级研讨会”,以下是部分专家的发言(按发言顺序整理、刊登,有较大删节) 。时间:2000年4月1日

  地点:钓鱼台国宾馆11号楼会议室

  主持人:鲁志强

  成都恩威集团董事长薛永新:

  为什么国家对民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方方面面都有政策和法律,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公正现象?我认为我们国家 少了三套法律:

  第一,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标准化管理法。就像我们搞企业一样,恩威公司通过ISO9001体系的认证,国家公 务员和执法人员也应通过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认证。我办企业13年来,遇到很多事情,本来一个小时或者5分钟能解决的,可 是拖到3年、5年,甚至拖到8年都没有解决。你说没有法律?有法律。打击侵权、假冒伪劣每一方面都有法律,但是有关公 务员不按照法律来办。国家应该制定一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标准化管理法规,谁拖延办事或者乱办,造成当事人的直接经济 损失,他要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监督法。老百姓在看,企业也在看,每一年都在谈《监督法》。我希望有一个监督法出来,缩小到公务员和执 法人员身上。人大政协应该成立投诉部,凡是有投诉一查到底,法院二审的案子应由人大设立陪审团。

  第三,人事制度立法。有些被发现有问题的人员,为什么还是能升官?一些干实事的人为什么得不到好下场?我们希 望在人事制度上,在提拔人才上应该有一个法规:谁提拔的干部,在5年之内出现什么问题,谁负连带责任。

  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

  法律保护不仅针对非国有经济,应针对所有经济。最近几年,经济低迷,国家虽然投入很大,但投资增长很有限。为 什么呢?因为非国有经济动不起来。为什么起不来呢?因为市场条件不好,但关键是缺乏平等的法律保护,没有平等准入。不 准进入的几个都是垄断或者是半垄断行业,电信、铁路、银行、金融等,这些行业都是赚钱的行业,但不准民营企业进入。进 入WTO以后,外资可以进入这些行业,民营企业不准进入,这是不合理的。

  《宪法》上,应该有保护私人财产的条款,这个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所以在东部沿海地区就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在国 内赚了钱以后,把资金转移到国外去。当然到国外投资也是允许的。有的在国外绿卡都办了,但是人在国内,因为国内钱比国 外好赚一点。所以立法保护是非常关键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晓亮:

  这个主题我是非常感兴趣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我们许多地方环境条件是很差的,这不仅仅是整个环境保护不健全, 就是环境保护健全以后,也还有贯彻的问题,怎么能够落实下去。西部地区现在要大开发,没有软环境的改善,提高吸引力不 大可能,民营就是要赚钱,这么个环境,人家敢去你那儿投资吗?

  健全法制、解放思想是根本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邹东涛:

  恩威集团的问题很有典型性。我们国家改革中怎么样给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很好的保护,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一方面我 们法制不健全,但是有些立法立了之后也做不到。在操作层面上,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压非公有制的事很多,好多没有政策 根据。好多问题,明文有法律保护,但就是保护不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义平:

  现在对民营企业还有歧视。这种歧视是根深蒂固的歧视,是骨子里的歧视。举几个例子,大连卖猪肉,原来只有国有 企业可以卖猪肉,猪肉又贵,质量又不好。后来民营经济加入进去,他们从四川拉猪,他们特别小心,成本降下来了,市民就 享受到质量比较好的猪肉。现在电信之所以服务不好,就是垄断,垄断就是保护落后,保护落后就没有效益。这要靠谁来打破 ?有待于民营企业去打破。所以在很多产业实行不平等的准入政策,实际上既是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也是对有限资源的浪费。

  这种歧视造成大量的税收外流。我到武汉,一些企业家说他们买了绿卡,随时准备把资金转移出去。前一段时间,我 到温州去,温州人说,现在存款“实名制”,要研究怎么保护私人财产。他们有很多钱没地方放,放在银行也不放心。“实名 制”,相应的法律肯定要跟上去,如果法律建设跟不上去,结果可能就是很多资金外流。

  由于我们的历史惯性,很多法律条文,包括正式规则制定出来之后,还需要一个非正规规则。这个非正规规则包括人 们的法制观念,包括人们对法律操作的程度和执行的程度。如果没有这个环境,把外国的一系列法律搬过来还不能用。

  所以不仅仅是法律条文建设问题,而是在社会不断的博弈当中,去建设我们的法制观念,包括我们对法律的操作,特 别是行政机关执法的能力和执法的觉悟。这是个博弈的过程,只有这两方面同时推进,可能整个法制建设才能向前有效的推动 ,并且能够有效促进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伟:

  民营经济的法制保障,一个是关于立法问题,一个是关于执法问题,再一个是如何监督执法的问题。应当说,这些年 来,法律建设取得很大的成效。现在主要问题是如何执法的问题。法律制定得再好,如何贯彻执行?现在很多问题都出在贯彻 执行过程当中。有许多是用长官意志,用关系,用行政手段,由他说了算,没有办法讨一个公道,没有说理的地方。我认为这 是当前法律执行过程当中最根本性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没有监督执法者,这个法律制定得再好,到时也会走样。

  这样的发展结果很可能是这样的?一部分民营企业搞不下去,最后歇业关闭。另外一种,把资金抽走,向国外转移。 还有一部分,投靠官员来寻求保护。这样搞的结果,国营经济搞不好,民营经济也搞不好。

  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会长纪世瀛:

  作为中关村第一家民营企业的创始者,我干了20年,也想了20年,听了20年,也探索了20年。我的体会,法 制保障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法律的保障,民营科技企业就没法发展。从民营科技企业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和法律、法制环 境息息相关。1980年我们的公司诞生以后,在社会上受到很多迫害,一直到1982年被查账。中关村现在火了,那第一 家哪儿去了?第一家没有了。后来我借5万块钱重新创立研究所。一个最早的民办的研究所,承担了中国科学院最大的研究项 目,完成以后,中科院不要了。第一个民营机构,一个320万元的合同,申诉了15年,至今没有结果。

  怎么样认识中国的民营经济?我们运行的经济模式和现行的理论是不统一的,找不到合适的理论解释现在的经济模式 。我对民营经济的看法就是加强民营经济理论研究力度。

  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

  刚才恩威集团谈的问题很复杂,有法律问题,有人的观念问题,有管理问题。要按照《宪法》精神立法,不但立法, 还要改法。不符合《宪法》的,都要进行修订。宪法本身也要不断充实。从《宪法》来说,既然定了,除了刚才说到需要有补 充的,就是要执行《宪法》,只有执行《宪法》才能改变那些观念。现在应依照《宪法》来检查、修订、充实各类法律,这样 才能真正使私营经济发展起来。

  关于私营企业议论很多。尽管出现很多问题,有卖假药的,也有卖假酒的,那是管理问题。这个财产本身,不论登记 人是谁,最后都是留在中国大地上的国家财产,不管谁使用,谁取得多少利润,实际都是中国的,都是从中国发展起来的,都 对中国有利。

  国务院法制局前局长孙琬仲:

  从现在要加入WTO来看,我们的法律还是不够。WTO是众多的法律规则构筑的多边贸易组织,它在许多方面,包 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有诸多的规则,这些要求加入方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规则。所以法律修改的任务非常繁重 ,使已有的法律跟WTO相对接。

  所以说现在讲法制,主要不是规范企业怎么办,主要是规范政府行为。政府的行为要法制化,不能自己给自己设定什 么权力。这种状况不改,国民经济发展也好,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也好,都不行。所以说,创造法制环境,首先要规范政府的行 为。

  北京企业研究所所长贺阳:

  我想说三个问题,一个问题,目前民营经济发展最大的障碍是思想观念、意识形态障碍。

  第二个问题,资源垄断。应该有一个市场准入的原则,在什么情况下准许进入,准许进入按照什么行业规范运作,不 能因为是民营,就不能进入这个领域。这毫无道理,完全是牺牲效率。这样下去我们国家的经济会发生很大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我觉得民营企业有自身规范产权制度、企业制度的问题。我们过去的工商登记比较混乱,既有按所有制 划分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按照产权的组织形式、承担责任的形式划分的。应该在下一步操作中予以整合,法律 法规要整合,要走向世界,跟国际接轨。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高憬宏:

  法制保障无非就是两方面,一方面是立法的保障,一方面是司法的保障。

  司法实际上是仲裁者。非国有经济跟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一样,也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平等的。应该享受到一样的 法律待遇,他们所进行的竞争也应当遵守一定的规则。但是应当承认,这个转变是很艰难的,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恐 怕不是几年,或者通过立几个法规就能决定的。

  现在法院也有一句口号,法院要为经济改革服务,要为经济发展服务。怎么为经济发展怎么服务?首先公正司法。第 二,根据变化的形势,调整司法观念。

  另外,司法问题也不光是法院一家的事,还涉及到行政管理工作、整个立法工作、法学理论研究、经济理论研究等等 一系列学术研究,都要相互协调发展。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伟:

  民营企业寻求法律保护时,特别是寻求法律对产权保护时,在经济实践上要检讨:民营企业自身的产权,在经济事实 上是不是清楚的?如果民营企业在事实上产权就不清楚,怎么要求法律保护你呢?法律保护你也没有根据。法律上,尽管有制 度歧视,有意识形态和认识观念上的原因,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民营企业本身就不够纯粹,本身的产权在经济上就不清楚。所 以法律没办法去保护,这是很大的问题。因此,一方面要呼吁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更基础的是推进民营企业的产权制 度改造,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在经济制度、经济实践上的完善。只有经济上、制度上完善了,法律对你的保护根据才充分,你的 要求才更有针对性。

  我在民营企业搞了两年调查,民营企业的产权至少有几个问题:

  第一,相当一批民营资本天然不清。

  第二,经济上是清楚的,法律上不清楚。经济事实和法律认定的形式不一样,就是刚才有人讲的红帽子。他明明是私 人企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注册为公有。现在普遍摘红帽子,就是界定产权,但界定的成本相当大。

  第三,是私有,出资是很清楚的,但是不是建立在自然人的排他性基础上?产权的问题,要想界定清楚,最终如果不 能分解到自然人头上,永远是不清楚的。我的意见就是我们一方面要呼吁这个东西,另外一方面、更为基础的建设就是我们现 在界定民营企业本身的产权,这是求得法制保障的最根本的东西。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

  我觉得有两件事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是公正立法、公正执法问题。如果政府不公正执法怎么办?谁来监督政 府、谁去约束政府,这里有一个立法、有一个法制保障的问题。

  另一件就是在社会保障、在扶贫等方面政府应该做属于政府自己的事情。政府应该把精力摆在这上面。在社会公正, 在扶贫上做文章。

  所以我感到今后10年是中国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非国有经济的10年。经济学界、法学界的专家,应该为民营经 济、为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尽自己的责任,为中国经济尽自己的责任。

  法国兴业证券驻中国代表处胡必亮:

  中国经济现在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转型经济逐步过渡到规范的市场经济,在这个时候大家提出很多思路。

  我认为关键是四句话,第一规范界定产权。第二坚决消除垄断。第三保护产权,保护竞争。第四,规范秩序。这四句 话做好了,中国经济10年、20年没有问题。政府的任务之一就是保护公正,保护产权的公正,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公正。所 以保护产权跟鼓励私人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的发展,这是前提。消除垄断实际上就是开放市场,反对垄断实际上就是独立自 由竞争,保护持续发展。保护规范的市场秩序做好了,中国10年不用操心经济增长。多少年历史证明,能带动中国经济增长 的,就是投资,不是国外投资就是私人投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智敏: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除了经营者自身的努力和奋斗外,需要有良好、宽松、平等的社会环境。在这方面,一些个体私 营经济反映比较强烈的是,还没有把个体私营经济和公有制经济放到平等的地位上一视同仁。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对非国有 经济限制比较多。第二对个体私营经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还是严重。

  要加快新的评估体系和贷方担保资金建设。目前引资困难是私营经济存在的普遍的困难问题。主要原因贷款缺乏信任 保障,使商业银行不敢贷款。要尽快建立信任评估体系和贷款保证资金,为私营企业提供信用保证。

  陕西吉元集团总裁陈元杰:

  民营企业可以说是20年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我本人也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间,有很多难 言之隐是刻骨铭心的。

  随着产权制度变化,十五大精神提出来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从一些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按照 过去说法,是大而全,小而全。在这种产权制度不清晰的情况下,也存在与民营企业相同的问题。

  福建泉州名流实业集团公司总裁陈庆元:

  我是来自民营经济占绝对比例的地方--福建泉州,民营经济占95%,我们企业通过实实在在遵纪守法发展到今天 ,法制保障对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深有体会,感触很深。马上入世在即,外资要大举入侵,国有跟民营还在折腾,还在限制,这 样做是不行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

  (总结发言)

  关于法制保障问题,我有几个想法:

  一、法制的问题是十五大一个重大的突破,一个基本的战略。但是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并不是简单的事情,也不是短 期所能做到的事情。而且从企业来讲,面临的法律要求,法制保障恐怕不仅仅是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这个问题同样也是 非常突出的。如果把国有企业老总找到一起,谈同样的问题,大概讲出来的问题不会比我们少,也会讲出来很多。但是这方面 ,非国有经济应该更为突出。原因在哪里?我想非国有经济是改革开放中间的一个最突出的现象,也是改革开放引起变化最大 的现象,它跟原来的体制最不相容。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与传统的制度是非常相通的,在转轨的过程中间,非国 有经济作为改革开放的新生事物,它的每一步都会产生不相容的地方。所以非国有经济在发展中间,感觉到环境对它的制约, 对它的不公平待遇等等,我想原因就在这里。

  二、关于立法问题,现在法律体系不完善、不完整,也有同志讲到执法体系里面的问题,有腐败问题,有司法人员的 问题,有执法观念上的问题。还有一个全民缺少法制意识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在说,要求法制对我们保护,那么我们自己法 制观念到底怎么样?如果问这样一个问题的话,我想谁都不敢拍着胸脯讲,我自己法制观念非常强,我自己善于运用法律武器 。而我们国家全民法制观念普遍的薄弱,并不是我们教育不够,而是历史的沉淀所造成,几千年的人治社会要求在很短的时间 内向法治过渡,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来克服这些问题,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走得快一点。想在一夜间创建一个大家 都满意的法律体系是不可能的,我们一时也找不到公平的严格的执法队伍,找不到支持这样一个体系的舆论和群众基础。所以 对这个事情我们要积极,但是不能抱一步到位的想法。

  三、今天主要讲外部环境对我们非国有经济的制约和影响,没有讨论非国有经济,包括民营经济企业家自身的一些问 题,其实在这方面的问题表现还是比较多的。一,企业家自身的素质。包括我们法律意识问题,当我们在问为什么这么多人对 民营企业家歧视的时候,我们也要问一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赞同这种观点?除了传统上的理由以外,我想跟民营企业家刚 开始经营时,行为不够规范,不够符合公共道德有关。从我们自己做起,作出我们自己的样子来,树立我们的形象,才可以理 直气壮地向社会要公平的待遇,要清白的名声。二,非国有经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一些民营企业出现的问题往往不是外界 给它造成的,而是内部出的问题,是在处理内部问题的时候牵扯到司法公平的问题、司法漏洞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我们在关注 外部法制环境的时候,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我们的非国有经济,要加强自身的建设,尽快建立自己的现代企业制度,走在前面 ,这样才可能有利于我们两方面的发展。

  (本报记者王南王?冀文海杜登彬李成刚王文利邓娟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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