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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点评:谁和民间投资过不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4月11日 13:38 和讯 homeway

  从1989年冬起,李士琮筹资近20万元,承包了贵阳市近郊1100亩荒山,用了近4年的时间营造出约25万 株名叫“直干兰桉”的速生经济树种。这种树的枝叶在栽种2年以后即可采摘炼油,树干生长也极快,年增高在3米以上。如 果采取短期轮伐的方式,造林后的年均油、材收入可在每亩400元以上。

  1994年在办理砍伐手续时,李士琮被告知,按规定需要缴的各项税费占木材价值的比例如下:育林基金12%, 更改基金(维简费)8%,农特税16%(买卖双方各收8%,但一般交易双方通常议定是目的地交货价,卖方须为买方代交 农特税),增值税17%,交易税2%,教育附加和城建费0.6%。仅以上6项费税就占了55.6%,同时还须交纳检疫 、运输等费用。为了造这片林,李士琮已将全部自筹资金投入造林,已无力再交那么多钱,况且还得花钱修路、支付运费和劳 力工资等等。烦恼还不止这些,李士琮没能办下砍伐证,树林却陆续被盗砍滥伐,目前仅存2万余株。(摘自《贵州日报》)

  财政卯劲地发国债增加政府投资以便扩大内需,然而,企盼已久的倍数效应就是没有出来,任你政府怎么着急,民间 投资就是不“追涨”,让财政政策的制定者好不尴尬。

  其实,民间投资之所以反应冷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策打架,一方面政府鼓励民间投资,另一方面,不合理的税收 政策极大地压制了民间投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脚踩刹车,一脚踩油门。”李士琮的经历,说明了现行的林业高费税政策 ,使投资造林者无利可图,无力维持正常的生产运营,最终是落荒而逃。过去对林业征收高额税意在控制伐树,但几十年过去 了,该政策并未达到其目的,反而抑制了人们对林业的投资热情。而反映在林业方面的不合理税制问题,在其他的行业和领域 也是极为普遍的。

  我国现行的税制制定于1993年,当时为了遏制严重的通货膨胀,对投资刻以重税。斗转星移,5年后,经济运行 已由高通胀转变为持续两年多的通缩,继续延用原来的税收政策,必然延续了这一政策所带来的同样的结果——抑制投资,从 这个角度说,现行的税制实实在在地绊了宏观经济一脚。《财经时报》(本期主持 阿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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