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农业税总额三成以上,国税总局强调,多征部分必须全部退还
本报讯 (记者陈光)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通过免征农业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中国今年共减轻农民农业税收负担280亿元左右,减少幅度达三成以上。
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已有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四个省、市全面免征农业税;上海对农民免征农业税,浙江、福建省对计税土地面积上的粮、油作物免征农业税;另有16个省份的268个县免征了农业税,比年初财政部统计预计免征农业税的6个省134个县增加了一倍。
从2000年开始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目前已经扩大到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今年初,中国决定在粮食主产区每年降低农业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并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中央财政为此安排了51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补贴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后地方财政的负担。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去年共减免因灾歉收农户税收151亿元、减免烈军属、鳏寡孤独等农户税收50.92亿元、减免种粮大户税收2.67亿元,受益农民人次累计达6.14亿。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要如实核定农民应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额。今年实际征收的农业税额,如发现多收的,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工作难度多大,多征部分必须全部退还农民。确保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户。
许善达强调,各地要严格农业税政策和减免税规定,做到该减的减,该收的收。严防税费混征、搭车收费、非法强制征税、收费不开票和打“白条”现象反弹,杜绝涉农税收恶性事件的发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页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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