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贷款全部未入账、未披露、全部被挪用
本报讯
自9月22日嘉瑞新材披露为实际控制人鸿仪投资等关联法人提供违规担保后,昨日公司又发布公告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10项、共计26080万元账外贷款,而且这些违规贷款全部
未入账、未披露,且全部被挪用。
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10项未披露未入账的贷款事项共涉及兴业银行八一路支行、中信实业银行红旗区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建设银行芙蓉支行、农业银行雨湖支行、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四平支行十家商业银行支行,其中贷款最高的是与浦东发展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签署了《短期贷款合同》,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和人民币1400万元,贷款期限分别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2004年8月22日至2005年4月15日。这些贷款绝大多数发生在2003年年底和今年上半年,其中在2003年下半年有6笔贷款,其余4笔贷款都发生在今年5月左右,其中有两笔是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称,上述账外贷款合计2608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为13180万元。由于上述贷款未计入公司会计报表中,且全部被挪用,公司正在清查贷款被挪用的情况,一旦查清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同时,公司正与相关银行进行协商处理。
而9月22日,嘉瑞新材就已经暴露出8笔共计3.83亿元的担保,合计担保金额高达5.95亿元,占2003年末净资产的113.48%.
据悉,在公司3.83亿元的担保中,除了为洞庭水殖提供2100万元的担保外,其余均为鸿仪投资等嘉瑞新材潜在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嘉瑞新材的关联法人提供担保,这些担保未履行董事会正规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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