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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以股抵债”尘埃落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10:14 新京报

  7542万股权与5亿多元债务同时勾销,“以股抵债”方案仍有争议

  9月22日,随着电广传媒(000917)大股东湖南广电持有的7542万股公司股权被注销,A股市场首例“以股抵债”尘埃落定。其被大股东占用5亿多元债务及利息一事也随之一笔勾销。

  对于此次方案的实施,一直反对并因此状告国资委的市场人士张卫星表示遗憾,同时他指出,如果其他大部分流通股东对此方案无异议,他亦不会单独起诉电广传媒。

  财务状况得以改善

  作为首家“以股抵债”方案试点的上市公司,电广传媒昨日称,经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电广传媒正式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方案》,即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其所持有电广传媒75421022股抵偿其所欠电广传媒的债务及利息合计539260310.8元。2004年9月22日电广传媒对抵债股份进行了核销。

  据悉,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持有电广传媒股份数量由16900万股减少为93578978股,持股比例由50.31%下降为35.9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从表面上看,实施以股抵债方案改善了电广传媒的财务状况。在以股抵债后,电广传媒总股本从33592万股下降为26049.9万股。每股收益从今年上半年的0.093元上升为0.12元,每股净资产从7.12元上升为7.26元,净资产收益率从1.30%上升至1.66%,资产负债率从49.73%上升为55.18%.电广传媒董秘周竞东表示,“以股抵债”对于电广传媒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结构和治理结构,公司将以此为契机,集中精力抓好经营管理,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以股抵债”备受争议

  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提出的采用“以股抵债”方式解决侵占问题的方案,原则同意进行“以股抵债”试点。同日,电广传媒率先提出有此计划。此方案一出,立刻引起各方争议。

  东方高圣分析师吕爱兵认为,由于该方案让违规大股东变相转移了自己的责任,同时在定价问题上有侵害流通股东利益的嫌疑,方案依然备受争议。因此,虽然国内上市公司首例“以股抵债”方案得以通过并实施,但要真正推广尚有很大难度。

  同时,他亦表示,在此情况之下电广传媒会不会是实施“以股抵债”方案的最后一家上市公司,值得关注。

  此前经济学家韩志国称:“以股抵债”具有积极意义,对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是“一记重拳”。但是,“以股抵债”仍然是解决股市的治标之策,不会对市场构成重大利好。治本之策是切断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正常的通道,最终解决股权分置的结构性问题。

  因此,一开始,市场并不“买账”,投资者纷纷用脚投票。电广传媒股价从公告日的10.7元一度跌至7.40元,离其以股抵债价格7.15元仅一步之遥。

  随后,电广传媒股价有所回调。昨日公司公布“以股抵债”成功实施之后,股价全天上涨5.27%,以9.38元收盘。

  张卫星不单独起诉

  对于该方案最终获得证监会审批,一直持反对意见的张卫星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遗憾。

  对于此前说过的一旦“以股抵债”实施将起诉电广传媒的说法,他表示,现在也很犹豫。如果其他大部分流通股东对此方案没有太大异议,他将不会单独起诉电广传媒;如果流通股东有异议并找到他发起诉讼,他将愿意出面。

  张卫星坚持认为:“‘以股抵债’方案侵害了流通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推出与管理层的初衷之所以出现了南辕北辙的效应,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以股抵债’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存在着重大的内在缺陷。”

  此前,著名市场人士张卫星在获知电广传媒将实施“以股抵债”方案后,提出强烈反对,并因此亲自购买电广传媒股票试图召集众流通股东进行维权。9月14日,张卫星还以“以股抵债”违反相关法律为由,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欲把国资委告上法庭。但现在法院方面尚没有回复。

  本报记者黄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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