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黄金为期不远 四大行将首批试点代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10:39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郑蔚报道 本报讯个人从事黄金买卖业务已经为期不远,昨天晚上,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部总经理顾文硕接受记者独家采访,回答“年内是否开放个人投资黄金业务”时充满信心地说,个人可以投资黄金的日子已经不会太远。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有望成为首批试点个人黄金业务代理行。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有128家会员企业。考虑到开放个人黄金投资业务后,个人投资者将把资金存入代理商的账户,为了提高个人从事黄金买卖业务的安全性,上海黄金交易所已经初步确定在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先行试点,由这四家商业银行成为个人从事黄金投资业务的代理商。目前,金交所已经就交易系统的开发和建立等技术问题,与工行上海分行等商业银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可以说,哪家商业银行的交易系统率先与上海金交所接通,就有可能成为首家代理个人从事黄金投资业务的银行。 个人投资两种方式 凭证式交易 投资者只在账务上从事黄金买卖,无论是“买入”多少黄金,实际上这些黄金都由商业银行托管,而“卖出”黄金也只是在账务卡上划出,并不直接从事实物交割。因此,它的黄金买入价和卖出价是一致的,直接与金交所的市场价挂钩,而且不需要收取仓储费。 实物交易 这种投资方式主要是考虑到有的个人投资者将黄金作为固定资产,或者“藏金于宅”,或者作为馈赠子女亲友的礼物,因此个人买入黄金后将拿到黄金实物。但它的投资成本将高于“不提金”的投资方式,因为买入黄金将由代理商收取“出库费”,卖出黄金将支付“入库费”,黄金买入价和卖出价也会有一定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