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完成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处置工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 04:03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近日表示,银行业监管部门将争取在3年时间内完成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工作。 唐双宁在第一届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培训班上说,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分类管理,争取用1年左右时间消灭经营状况较差、各项监测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第六类城市商业银行。
唐双宁说,城市商业银行要按照这个市场定位开展业务,不要盲目和大银行攀比。城市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要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解决监管知识欠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