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出口额达500万出国审批优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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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51 新京报 | |||||||||
机电进出口占据外贸半壁江山,出口企业获特殊优惠 本报讯 (记者郭安) 记者昨天从国家商务部了解到,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的机电出口企业人员,可以享受优先出国审批,并且参加国外大型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海外项目招投标、对外签约
此外,根据商务部、外交部近日制订的《关于简化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人员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并且年出口创汇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国有或国有股本逾50%的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便可申办一定的外事审批权。获批企业可在业务范围内,根据人员管理权限,自行审批本企业人员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事项,但企业的正、副职领导临时出国,需按隶属关系报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此外,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且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部门确定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还可根据对外业务需要,确定本企业10名以内经常出国(境)从事商务、技术、售后服务及反倾销应诉的人员,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事办公室报人民政府审批,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 据了解,制定这个政策就是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进一步方便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相关人员出国(境),保证市场开拓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3年中国机电进口和出口皆突破两千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则超过了4500亿美元,占到了全年约8500亿美元贸易总额的一半还要多。[责任编辑:李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