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保险公司被认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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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8:42 新京报 | |||||||||
本报讯 在8月27日结束的“全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讨会”上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3家寿险公司下发了监管意见书,提出明确的监管措施。其中对一家连续3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采取了暂停批设分支机构的措施。据透露,3家收到监管意见书的寿险公司是中国人寿集团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责任编辑:罗远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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