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大盗一审被判死刑 承德文物盗窃案疑点重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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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3:52 法制晚报 | |||||||||||||
盗卖259件清宫文物 承德文物大盗一审被判死刑 但其当庭表示不服—— 多名收买文物者为何未被起诉 避暑山庄珍品怎样流到香港 承德香港警方未作出明确解释 8月13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承德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主犯李海涛死刑。
庭审目击——文保主任监守自盗 7月7日、8日,承德市中院连续两天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法院审理认定:1992年至2002年,被告人李海涛利用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副主任、主任之便,采取涂改文物档案,以非文物代替文物,以文物残件、部件、附件代替库藏文物,以库藏某一文物代替另一文物等方法,多次盗取外八庙文物库内的馆藏文物,共窃得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坐像、紫金嵌松石无量寿佛等馆藏文物及文物部件259件。 152件文物被倒卖 经鉴定,李海涛所盗窃文物包括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56件,三级文物58件,一般文物101件,未定级文物39件。李海涛卖出盗窃文物152件,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47件,三级文物50件,一般文物12件,未定级文物39件,获赃款320余万元人民币,7.2万美元。案发后,尚未卖出的文物被全部追缴。 李海涛当庭要求上诉 法院认为,李海涛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盗窃外八庙文物库内馆藏文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 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李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晓光、闫峰、张华章、陈凤伟明知或应当明知是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而予以倒卖,从中牟利,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倒卖文物罪。 8月13日,承德市各媒体、被告人的亲属、辩护律师及市民共100余人旁听了判决。宣判后,李海涛、闫峰当庭表示不服并要求上诉,其余三名被告则表示不上诉。 新闻回放——拍卖会突现故宫珍品 2002年10月,香港佳士得拍卖公司在港举办“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宝物”拍卖会,拍卖清代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坐像等49件拍品。 与此同时,国家文物局接到举报,这场拍卖会上的大部分拍品带有故宫字样,可能是故宫文物。国家文物局立即与公安部、香港警方联手调查,发现20多件拍品确系清宫珍品。 馆藏文物被“偷梁换柱” 根据拍品上的文物编号,国家文物局查阅了故宫的档案记录,发现这批文物早已于30年前调拨给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警方与文物专家立即赶赴外八庙调查。 调查中,警方发现,外八庙馆藏文物与账面一致,一件不少,但经验丰富的文物专家立即对其中几件文物进行了鉴定,发现竟都是赝品。鉴定中,一直陪同在旁的文保主任李海涛显得十分慌张,随后竟想借机溜走。 警方立即对李海涛进行审查,并从其家中起获外八庙各类馆藏文物100余件,现金100多万元,自此,避暑山庄外八庙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浮出水面。 “一对一”口供保李春平不被起诉 却成为李海涛犯罪证据 “一对一”供词缘何成“双刃剑” 庭审中,除李海涛、王晓光等五人外,一个名叫李春平的人也不时被提起。按照李海涛的供述,他将盗出的大量文物卖给了李春平,但在此案中,李春平却没有被起诉。 涉嫌倒卖文物被抓 旋即取保候审 李春平,英文名Richard.Li,男,54岁,北京十全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美籍华人。 承德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案发后,李海涛供述,在其盗窃倒卖的文物中,有86件是卖给李春平的。2002年12月13日,李春平因涉嫌走私倒卖文物,被承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0日,经河北省公安厅批准,李春平以患有严重疾病的原因被取保候审。 承认收买文物 却未被移送法院 2002年12月,李春平承认自己曾从李海涛那里买了十多件文物,但承德市公安局仅在其住处提取到8件文物,据李春平供述,其余几件已在搬家过程中丢失。 2002年12月,李春平称,除了这十多件文物外,再没有从李海涛手里买过任何文物。据悉,李春平早已于去年10月19日解除取保候审,并且未被公安部门移送至法院起诉。 联合调查佳士得 认定拍品属英籍华人 承德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8月1日,由河北省公安厅、承德市公安局及文物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港澳对佳士得拍卖行所拍承德被盗文物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组核实了文物委托拍卖人、拍卖资金流向等问题。 调查组核实的结果为,该批文物的委托拍卖人为英籍华人斯维浩,同时,文物拍卖款也汇入了斯维浩的账户,与李春平无关。由于在英国、香港买卖文物是受法律保护的,致使斯维浩不能到案,现公安部正在协调此案。 李海涛口供被认定“证据不足” 对于李春平未被起诉的原因,承德市公安局表示:从现有情况看,缺乏认定李春平参与了犯罪的直接证据,从间接证据而言,仅凭嫌疑人李海涛的口供,是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二人的供述仅是一对一的口供,缺少第三者的旁证,无法认定口供的真伪,所以不能认定李春平参与了犯罪,因此没有移送法院。 李春平承认曾从李海涛手里收买过十多件文物,的确与李海涛供述的86件差距极大。承德市公安局以“一对一”口供难以认定为由,作出起诉李春平证据不足的结论,但李海涛供述的卖给李春平的文物为86件,却被公安部门认定为犯罪事实,成为其获罪的重要证据。此外,王晓光在供述中,也证实了李海涛的说法,却没有被公安部门作为旁证。 即使李春平真的只收购了十多件文物,是否也应被认定为倒卖文物?对此,承德市公安局没有作出解释。 外八庙文物是怎样出现在香港拍卖会上的,斯维浩从哪里得到这批文物?记者与香港警方曾负责此案的人员取得了联系,但被告之,这件事由大陆公安部门负责操作,香港方面只是配合,内情一概不知。 丢失259件文物 有关领导仍安然无恙 在公诉意见上,公诉人有这样一段描述:李海涛盗窃文物时间持续长达10年,共盗窃出259件馆藏文物。李海涛的作案手段并不算高明,却竟然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很大原因就在于,文物管理部门对文物疏于监管,有关领导玩忽职守。 但据了解,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有关领导中,并没有任何一人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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