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品“阳光下”采购 十次招标让利十四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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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9:4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顾泳通讯员宋国梵)本市药品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最质优价廉者中标。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分3期对总金额达44亿元的329个药品集中招标中,本市药品中标品规数(品种和规模)仅占总数的26.61%。不设地区壁垒、切实让利于民,历经整整四年,“阳光下”的药品招标采购更趋法制化、规范化。 “阳光”逼走药价虚高,最得益的当属百姓。四年前,一方药品采购管理公共平台
药价降了,不少药品生产企业却笑了,公平竞争现真功。采购平台上“家家”平等:登陆市卫生局和药品招标事务网站,备受关注的招标政策、评标标准一目了然。此外,各招投标单位也可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阳光”代替“暗箱”,反倒为企业卸下重包袱;不设地区壁垒,良好的招投标环境赋予外地企业更多机会。去年,本市抗菌药乳酸环丙沙星的招标中,外省市企业中标率为35.71%,本市企业为25%;糖尿病类药的招标中,外省市企业与本市企业同为33.33%。招标采购“全透明”,医院也乐了,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刮不起来。由各大医院专家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在招标中最终决策并定夺中标药品,有效避免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与临床相脱节。 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药监局等部门联合监督,各招投标单位参与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多管齐下以保证“阳光充足”。据悉,今后本市还将继续探索高值的植入型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方法或试点招标采购,同时完善药品采购和管理的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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