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信息不能打“闷包” 信息披露将走向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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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11:24 扬子晚报 | |||||||||
今年起信托信息不能再打“闷包”了。信托产品和信托公司年内将公布年报和重大事项,信息透明度将大大提高。 昨天,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经审计的年报和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加上此前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加强风险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及公司治理信息,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而在以往的信托计划中,有的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关联方、并由关联公司进行担保,但信托合同中对此没有揭示,使投资者身处风险隐患而不知情。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年报的内容与格式,包括经营概况、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等。中海信托刘伟表示,这对于以往年报披露十分简单、有的甚至不公开披露的信托投资公司是一道紧箍咒。它有利于信托公司完善风险控制。 促进行业进步 据信托专家分析,目前全国较大信托公司中,每年仅1/3公司披露年报,而且内容五花八门,总体上是尽可能简化。如果《暂行办法》年内实行,今年的年报将有重大改进。这对投资者、信托公司和监管部门都是一件好事。 投资者不仅能了解信托计划,而且能了解信托公司,那些资产质量差的信托公司将遭冷落;公开信息将促进信托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机制,而监管层通过信息的及时披露,可掌握信托业动向,进行“扶优汰劣”,今后可能据此分类监管。 细则有待完善 《意见稿》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年报全文刊登在公司网站上,将年报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银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这引起争议。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信托计划是私募性质的,不能也不便做公开的宣传。但专家认为,作为金融机构,尽管信托只针对特定对象,但投资者需要借助专业评析作出判断,因此,信息的公开是必要的。 华宝信托总裁助理任志强认为,金融机构本身是公众公司,理应披露年报等信息,银监会的要求是合理的,但应允许信托公司开展公募业务,否则权利义务不对称。据悉,华宝信托2003年年报已公布在公司网站上。来源:新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