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财长札尔姆称欧元区应设立主席一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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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2:06 世华财讯 | |||||||||
[世华财讯]荷兰财长札尔姆称欧元区应设立主席一职。札尔姆表示设立欧元区主席一职不需任何批准。 综合外电6月30日报道,荷兰财长札尔姆(Gerrit Zalm)称,在欧盟新宪法实施以前,欧元区12国应设立主席一职。
札尔姆表示,设立欧元区主席一职不需任何批准,因欧元区是非正式组织,可以设立任何机构。 已于6月18日获欧盟各国首脑批准的欧盟新宪法将在获得欧盟25个成员国认可后方可实施,如英国等成员国须获全民公决通过后才可实施。 在欧盟新宪法条约中,欧元区将设立任期为2年半的主席一职。 (罗云 编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世华财讯信息部:editor@shihua.com.cn电话:010-58022299转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