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境游合同将增加旅游费用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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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10:30 扬子晚报 | |||||||||
昨天记者获悉,从7月1日起,北京将在旅行社中正式推行使用统一的《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文本,在10月1日前,《国内游合同》文本也将正式使用。昨天,北京市旅游局综合处处长刘莉莉向记者透露,即将推行的新的出境游合同,基本体现了合同的公平性,并且更侧重了对游客合法权益的保护。新合同中,为保护旅游者的利益,在合同的通用条款方面,增加了有关旅游费用的条款,双方约定把旅游费用所包括的内容明示给旅游者,从而体现游客的知情权,并减少争议。北京各出境游组团社可到各区县的工商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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